第二节 礼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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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妇女生孩子后,大门口挂红帛 (生男孩在红布下挂圆钉,称"人丁";生
女孩在红布下挂铜钱),婆家人到娘家报喜,娘家随即用红箢子盛鸡蛋送之。产后6日,
亲朋携鸡蛋、喜面、糖果等登门贺喜,为"送粥米"。主人蒸小馒头,见到小孩就分。
12日分汤,将一碗汤菜、几个馒头分送贺礼的人家。婴儿降生一个月,谓"满月"。产
妇回娘家"住满月"。住3天或跨过一个月头,谓"住对月"。婴儿将近1周岁,要提前一
个月过"抢生日",亲友祝贺。姑姑送裤2条,姨送袄2件,妗子送鞋2双。有"姑做裤,
姨做袄, 妗子做鞋跑不了"之说。外婆用面粉蒸胳膊、腿,烙烧饼、果子,象征婴儿
快长胳膊、膝盖和腿。其他亲友送鸡蛋、糕点等。主人酒宴款待,给婴儿照像留念。
祝寿 解放前,富户家庭成员过生日,全家欢宴庆贺;一般人家仅中午改善一
下饮食;贫穷人家无力操办。但为求吉利,是日不喝"糊糊",吃点好些的饭食。家族
长辈年逾50岁后,每过10年,要祝大寿,邀请亲朋赴宴。亲友们送寿面、寿桃、寿联、
名酒、 肉类、果品等。父母66岁时,出嫁女儿要送用一刀切成的猪肉1块,以祝健康
长寿。俗语"六十六,要吃闺女一刀肉"。解放后,为长辈庆生辰较普遍。
温锅 乔迁之日,亲友携带豆芽、豆腐、白菜、发面、粘糕等前来祝贺。豆芽
示"生长", 豆腐示"有福",发面示"发家",白菜示"发财",粘糕示"步步登高" 。主
人设宴款待。此俗今犹存。
婚嫁 清末、民国时期,实行封建包办婚姻。定亲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普遍早婚,一般男十三四岁,女十五六岁定亲。有的男家贫,娶不起媳妇,改名换姓
后到女家当"养老婿"。有的女家贫,把一未成年的女儿卖给婆家,当"童养媳"。定亲
先由媒人介绍(谓"提亲"),讲究"门当户对"。男女双方父母基本同意后,请算命先生
卜定男女双方的属相、 生辰,互不相克时,就算"宜谅"。属相忌讳为"白马怕青牛,
鸡猴不到头; 蛇鼠如刀锉,虎羊一旦休;龙猪难为配,最怕犯兔狗"。再经过一段相
互了解,双方家长同意后,男家持庚帖、彩礼到女家求亲,互换庚帖 (称"八字" 或"
下柬")作为定亲的标志。迎亲,男方卜定良辰吉日,通知女家。女家便赶制嫁妆,亲
友送礼祝贺(称"上头") 。临近婚期,新娘要减食,吃鸡蛋,为婚后3天不下床做好准
备。 迎亲前三天, 女家送嫁妆,男家张灯结彩,贴喜联,大门、洞房贴上大红"喜"
字。 (如是服丧期间,大门贴蓝对联,新房贴红对联) 。迎亲前一天,新娘要开脸,
发型由束辫变为盘髻。迎亲时,新郎乘轿(一般两乘,男坐官轿,女坐花轿),吹鼓手
奏乐,宫灯、锣鼓、彩旗开道。至女家,由吉人送上"五色粮食"。新郎叩见岳父母后,
等候新娘上轿。新娘身穿嫁衣,头蒙红纱,两臂分别挂一串栗子和红枣。上轿前吃水
饺(称"起轿包")。花轿抬至男家门口,落轿,放鞭炮。大门上摆一对红纸包砖,上面
各有红筷子一双。新娘下轿前,要喝面条(称"落脚面")。由子女双全的妇女把糕放在
轿前。新娘由嫁女搀扶,下轿第一步踩在糕上(谓"步步高"),然后踩着红毡朝男家缓
步移行。至男家门口,要迈火盆,越马鞍。进门后,由主婚人指挥新郎、新娘在院内
供桌前拜天地。至洞房门口,新郎用擀面杖挑去新娘的"蒙头盖"(红头纱)。后新娘入
洞房,更衣,上炕坐定。女家同村的姐妹到洞房送"小饭"。时近中午,亲戚、邻里带
红纸包祝贺,由平辈人领新人拜谢。中午,摆筵席,喝喜酒。晚上,新婚夫妇喝罢喜
酒,婚礼结束。当天不分男女老少均可闹洞房,邻居街坊,亲朋好友,热闹非常。次
日,新郎偕新娘回门(走娘家),女家设宴招待。婚礼繁简、铺张程度因贫富和社会地
位不同而异。新中国成立后,颁布《婚姻法》,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主。
自由恋爱或先由人介绍后恋爱。一般程序为,先由人介绍,然后安排男女双方见面。
如双方初步同意,女方便到男家相宅子,与男方面谈。达到互相了解,双方满意时,
男方给女方30至50元钱作为见面礼。 中午在男家就餐,临走带回糖果、点心,称"小
见面"。 再经过一番了解,即定时定亲。定亲日,女方到男家认亲,对男方家长由称
呼大爷、大娘改称爹、妈。男方宴请亲友,并赠送女方100至200元钱及一对裤头、袜
子、糖果、点心等。下午,男女照定婚像。该日的活动称"大见面"。后每逢重要节日,
都要"叫媳妇"到婆家过节。结婚前,男女双方要持本村介绍信,到乡政府领取结婚证
书,后约定日期举行婚礼。至70年代,结婚时封建迷信习俗废除,礼仪大减。但嫁妆、
宴席规格显著提高。 迎亲多用汽车或拖拉机,少数骑自行车,有的女家向男方索要"
叫门钱"和"嫁妆钱"。 1978年后,集体举行婚礼、旅行结婚、男到女家落户、寡妇改
嫁、老年再婚增多。但结婚讲排场,大操大办,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陋习抬头。
丧葬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丧葬繁琐铺张,素有"生在苏杭,死在章丘"之说。
人临死,亲属用线吊一铜钱放其口中以示吃饭。人死后,浴身、穿寿衣、设灵堂、摆
祭品,房门贴白纸,大门挂"倒头纸"(男左女右)。大门口搁一水盆,放入制钱、铜钱。
后放声痛哭。 当晚,捧死者灵位到村头烧纸和纸扎马、牛、轿,跪哭哀悼,称"烧谢
闲"。 丧主卜定入殓殡葬时日,即派人向亲友送讣告,谓"报丧"。至爱亲朋吊丧,最
后见死者一面,将尸体装入棺材,称"入殓"。丧期,一般3至5天,鳏寡孤独者当日葬。
富人5至9天,乃至半月、月余。治丧期间,扎灵棚,孝子拄哀杖守灵,妻子儿女披麻
戴孝, 全家举哀。亲朋送奠仪、携祭礼吊唁。富贵人家还请僧道念经7日,做功德,
以超度亡灵。子孙一日三次到土地庙送浆水。出殡前夜,携炊具到死者坟内煎糕做饭,
回家分食,以示为死者"温锅"。出殡,开始抬灵位、棺材为"起灵"。起灵前,亲属在
灵前吃饭,以示与死者最后共餐。起灵后,灵位、棺材抬至门外(富人棺材外设棺罩,
8至12人抬不等),留步,子孙跪伏在地,由长子(继承人)将一页瓦摔碎,以示继承死
者财产。抬棺上路后,引魂幡,纸扎金童、玉女、马、轿、金山、银山在前,鼓乐哀
鸣,孝眷扶棺缓行,捶胸顿足嚎哭。灵位、棺材抬至墓前放定,亲属设供品,哀悼、
祭奠。灵位、棺材入墓后,孝眷用衣袖拂扫棺材,嚎哭不止,以示诀别。后将灵位、
棺材掩埋,孝子扶手幡,边填土边提手幡,表示"步步离开(升天)",聚成坟头。孝眷
回家后,从大门口水盆里捞出制钱、铜钱,在起灵处吃豆腐,以示全家福。葬后祭日
有"圆坟(三日)"、"三七"、"五七"、"七七"、"百日"、"周年"、"三年"等。此外,每
逢清明、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家眷均到墓前,摆供品、点香、烧纸,叩拜祭扫。
新中国成立后,破除封建迷信,提倡丧葬从简。土地庙逐步拆除,繁琐丧葬习俗渐废。
1956年后,坟头逐步平掉,死人棺材深葬。1969年12月,在枣园镇东建立县火化场,
推行殡葬改革。人死后,家属臂缠黑纱,亲朋送花圈、挽联,有的开追悼会。后将尸
体运至火化场火化。骨灰盒存"骨灰堂"或土埋。丧葬风俗简化。至1985年底,全县除
少数民族和个别山村外,有859个行政村死人后全部火葬,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97%。
禁忌 解放前,境内封建传统禁忌颇多。春节凌晨起床后,禁大声说话,上厕
所忌冲"太岁";五马日(正月初五),忌出远门;喜庆日,忌说"不吉利"的话;宴席间,
猜拳行令忌划"宝(零)"、 "五";庆生辰、祝寿,忌说"死"字;产妇不满月,禁串门,
忌他人入产房;打井时,忌女人靠近;乘船过河,禁翻扣鞋子和说"翻"字;说话,忌
揭别人短处;"在矬子面前,不说矮话"等。解放后渐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