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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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防疫站 1956年12月5日,在县卫生院防疫股的基础上成立(址旧章丘城
东门里县卫生院内) ,房2间,6人。1958年,迁明水,在县卫生科办公,共11人,站
长1人。1962年9月,迁车站街路东,房22间,12人。1966年,设办公室、卫生防疫股、
检验股。 1968年10月,机构撤销,人员并入县"6.26卫生公社"防治队。1971年6月14
日, 县卫生防疫站恢复。 1980年, 与县卫生局合建办公楼1幢,面积1500平方米。
1985年底,共49人,站长1人,副站长2人。内设行政、检验、卫生、防疫、环境卫生、
食品卫生、卫生宣教、地方病8个科室。
县妇幼保健站 1953年12月, 在县卫生院防疫保健股的基础上建立,共3人,
在县卫生院办公。1957年,迁旧章丘城西南隅,房3间,7人,设副站长1人。1958年,
迁明水街里,租赁民房 3间。1961年,迁县人委院内,在县卫生科办公。1962年,迁
车站街路东,房3间,6人。1968年10月,机构撤销,人员并入县"6.26卫生公社"防治
队。 1972年8月,县妇幼保健站恢复。1974年,在现址购买旧房151间,征地3.8亩。
1975年, 建750平方米门诊办公楼1幢,共8人。 1981年, 建923平方米宿舍楼1幢。
至1985年底, 总建筑面积1753平方米。共27人,站长、副站长各1人。内设妇幼、儿
保、计划生育3个组。
县皮肤病防治站 原名县麻风病防治站。1956年8月,在旧章丘城西北隅建立。
共4人。1957年设站长。1960年9月,迁至垛庄公社,在弯弯沟与香石台建立麻风病疗
养村, 占地33.6亩, 租赁民房178间,收治病号130人。同年12月,在埠村公社白泉
井子峪征地104亩、荒山2000余亩,修水井1眼、池塘1个,建房54间。1961年1月,防
治站及疗养村病号均迁入新址。 1968年 10月,并入县"6.26卫生公社"防治队。1969
年8月, 县麻风病防治站恢复。1972年,改称为县皮肤病防治站。1975年,由白泉井
子峪迁县妇幼保健站门诊楼办公, 共8人。1983年10月,迁明水镇西明埠路东,征地
3.86亩, 建房30间,面积540平方米。1985年底,共11人,站长、副站长各 1人,内
设社会防治、门诊、后勤3个组。
县结核病防治站 1982年7月, 在县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科的基础上建立,
共7人。1984年4月, 在明水镇西明埠路东征地3.86亩,建房12间,建筑面积240平方
米。后增至15人,站长、副站长各1人。内设行政、社会防治、门诊、化验、透视5个
科室。固定资产11.5万元。
药品检验所 1985年9月, 在县皮肤病防治站院内建立。占房4间,共3人,所
长1人。
县人民医院 1950年6月,章丘县在县政府卫生所的基础上建立县卫生院(址埠
村镇埠东村);同年6月15日,章历在县政府秘书室所属医务室的基础上建立县卫生院
(址旧章丘城东门里)。1953年9月15日,章历县卫生院并入章丘县卫生院(址原章历县
卫生院) ,设院部、医疗组、防疫保健组、总务组。房77间,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病床20张;共有医务人员28人,院长、副院长各1人。1957年1月,改称为县人民医院。
新建病房9间、 手术室4间,总面积49 95平方米;医务人员34人,病床32张。1958年
下半年, 向明水东门里搬迁。至1959年上半年,基本就绪。暂租赁民房33间。同年8
月, 在明水东南角桃花山西侧动工兴建新院。1960年,建成门诊、病房共 2712平方
米; 下半年,迁入医务人员64人,病床50张。1961年,医务人员增至114人,病床达
100张。1963年,建宿舍45间,面积853平方米。1968年10月,并入县"6.26卫生公社",
与县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组成防治队。1969年10月,改为"6.26卫生公社"直属单
位, 成立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1976年,建成门诊楼3300
平方米, 办公楼600平方米;医务人员160人,病床130张。1978年,撤销县人民医院
革命委员会, 恢复县人民医院建制。1985年 6月, 建成内科病房楼2500平方米,医
院总建筑面积达2.16万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9731平方米。至年底,有医务人员
316人,病床230张。院长1人,副院长5人。下设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财务科、
总务科5个职能科室,内、外、妇、儿、中医、五官6个临床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
特检4个医技科室。
县分院与乡(镇)卫生院 1951年,章丘、章历两县区卫生工作者协会,组织个
体医生建立联合诊所。 翌年,组建区卫生所5处,医务人员24人,为实行差额补助的
公立卫生机构, 业务受县卫生科领导。1953年,区卫生所增至9处,34人。翌年,联
合诊所达24处,147人。1956年,以区为单位组建中心联合诊所15处,下设分所118处,
593人;全县各区均建立卫生所,共14处,65人。 1958年,各区卫生所合并为明水、
刁镇、 埠村、吕家寨、垛庄5处中心卫生所;乡保健站调整为28个,下设农业生产合
作社保健站145个, 603人。至1959年5月,由区中心卫生所、区中心联合诊所、乡保
健站及公私合营药店联合建成10处人民公社卫生院。各公社卫生院均设医疗、保健、
防疫、 财务4个股。 全县共有医务人员212人,简易病床121张;下设卫生所122个,
505人, 简易病床14张。1961年,增建公社卫生院7处,全县公社卫生院达17处,317
人。下设卫生所133个, 404人。1963年5月,撤销祖营坞公社卫生院,其人员、设备
并入普集公社卫生院。 1966年,开始撤销部分卫生所。 至1970年,全部撤销。人员
回卫生院,大部分药品、器械留给所驻大队卫生室。1972年3月,经泰安地革委批准,
将黄河、 水寨、绣惠、明水、普集、埠村、胡山、文祖、垛庄9处公社卫生院,转为
县人民医院分院, 由集体事业单位改为全民事业单位。1984年2月,公社卫生院改称
区(镇)卫生院。1985年,改称乡(镇)卫生院。全县有县分院9处、乡镇卫生院7处,医
务人员 967人,病床650张,总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
县中医院 1984年8月,在县医院明水分院建立县中医院1处,与明水分院一个
班子, 两个牌子。共139人,病床82张。设内、外、妇、眼、骨伤、痔瘘、口腔、推
拿、针灸9个科,透视、化验、心电图3个室及中、西药房。1985年底,共85人,其中:
中医药人员54人,西学中医4人,西医药人员22人,管理、工勤人员5人。设中医病床
33张。
县机关门诊部 1980年10月筹建, 1981年1月开诊。在县政府院内设有门诊、
治疗室、 药房共8间; 在县委干部家属宿舍院内分设门诊。 1984年3月, 在县干休
所增设门诊。 1985年底,共有14人,其中县政府院内门诊9人,县委干部家属宿舍院
门诊2人,干休所门诊3人,固定资产2万元。
厂矿企事业卫生医疗设施 1952年,山东淄博第六速成师范 (址今章丘县官庄
乡朱家峪) 创建医务室。1956年,县王白庄酒厂建立医务室。1958年,厂矿医务室增
至18处, 32人。 1959年,学校医务室增至9处。1985年底;有厂矿医院2处、医务室
(所)33处,294人,病床115张;学校医务室25处,26人;其他单位医务室9处,14人。

章丘县人民医院分院与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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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院 址 │ 1985年概况 ┃
┃ 单位名称 │ 建院时间 ├────────┬────────┼──────┬──────┬─────┨
┃ │ │ 初 建 │ 现 址 │ 人 员 │ 病 床 │ 建筑面积 ┃
┃ │ │ │ │ │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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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 河 │ 1959 │ 吕家寨 │ 吕家寨 │ 44 │ 35 │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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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 寨 │ 1961 │ 水寨北大街 │ 水寨村北 │ 54 │ 44 │ 3600 ┃
┃ ├─────┼─────┼────────┼────────┼──────┼──────┼─────┨
┃ 县 │ 绣 惠 │ 1958 │ 大沟崖南 │ 女郎山东麓 │ 85 │ 45 │ 5031 ┃
┃ 人 ├─────┼─────┼────────┼────────┼──────┼──────┼─────┨
┃ 民 │ 明 水 │ 1959 │ 明水东门里 │ 明水双泉路 │ 70 │ 55 │ 2900 ┃
┃ 医 ├─────┼─────┼────────┼────────┼──────┼──────┼─────┨
┃ 院 │ 普 集 │ 1958 │ 普集街里 │ 普集村南 │ 95 │ 50 │ 2379 ┃
┃ 分 ├─────┼─────┼────────┼────────┼──────┼──────┼─────┨
┃ 院 │ 埠 村 │ 1959 │ 埠村街里 │ 埠村村北 │ 85 │ 60 │ 3034 ┃
┃ ├─────┼─────┼────────┼────────┼──────┼──────┼─────┨
┃ │ 胡 山 │ 1959 │ 阎家峪街里 │ 阎家峪河西 │ 49 │ 25 │ 2000 ┃
┃ ├─────┼─────┼────────┼────────┼──────┼──────┼─────┨
┃ │ 文 祖 │ 1958 │ 文祖街里 │ 文祖村南 │ 45 │ 40 │ 2142 ┃
┃ ├─────┼─────┼────────┼────────┼──────┼──────┼─────┨
┃ │ 垛 庄 │ 1959 │ 南垛庄 │ 南垛庄村南 │ 42 │ 30 │ 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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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官寨 │ 1961 │ 高官寨中部 │ 高官寨东部 │ 41 │ 30 │ 2190 ┃
┃ ├─────┼─────┼────────┼────────┼──────┼──────┼─────┨
┃ │ 辛 寨 │ 1961 │ 辛寨估衣市街 │ 辛寨南门外 │ 41 │ 20 │ 2000 ┃
┃ ├─────┼─────┼────────┼────────┼──────┼──────┼─────┨
┃ 乡 │ 刁 镇 │ 1958 │ 刁镇河东 │ 刁镇河西 │ 65 │ 36 │ 3530 ┃
┃ 镇 ├─────┼─────┼────────┼────────┼──────┼──────┼─────┨
┃ 卫 │ 宁家埠 │ 1961 │ 宁家埠街里 │ 宁家埠村南 │ 51 │ 35 │ 2520 ┃
┃ 生 ├─────┼─────┼────────┼────────┼──────┼──────┼─────┨
┃ 院 │ 相公庄 │ 1961 │ 相公庄街里 │ 相公庄东门外 │ 58 │ 50 │ 2322 ┃
┃ ├─────┼─────┼────────┼────────┼──────┼──────┼─────┨
┃ │ 枣 园 │ 1961 │ 枣 园 │ 枣 园 │ 79 │ 50 │ 3320 ┃
┃ ├─────┼─────┼────────┼────────┼──────┼──────┼─────┨
┃ │ 党 家 │ 1959 │ 后枣园 │ 党 家 │ 63 │ 45 │ 2 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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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卫生室 1965年, 部分农村生产大队始建卫生室, 共有卫生员43人。
1968年,兴办农村合作医疗。 全县建立大队卫生室448处, 卫生员改称"赤脚医生",
共614人。1970年,大队卫生室增至689处,占大队总数的86.3%,"赤脚医生"达1498
人。1984年,改称行政村卫生室,"赤脚医生"改称乡村医生。1985年,全县有行政村
卫生室88 5处,乡村医生1752人。
个体诊所 亦称个体开业诊所。清末、民国时期,境内有几家私人医院,其规
模实为诊所。 至 l949年,共32 9处,医生332人,其中:中医168人,中药68人,西
医96人。 1954年,全县私人诊所发展到395处,410人,其中西医164人。1955年,由
各区卫生工作者协会, 按照自愿原则,组织联合诊所。1956年,全县共有私人诊所7
个。1957年后,私人诊所逐步解体。1961年,又出现私人开业医生。翌年,达56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私人医生被迫停业。1981年,根据有关规定,经考试批准,9名
个体医生开业。1985年底,共有个体诊所71处,个体医生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