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师工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a&A=2&rec=512&run=13

教师工资待遇,解放初期,实行"柴粮供给制"。1952年,改行统一的"工资分"为
单位的工资标准。 50年代初,小学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25.05元。1956年,实行工资
改革,按中、 小学教师级和中、小学行政级,分别定级。19 78和1980年,进行部分
工资调整;1981年,在普提一级的基础上又进行部分调整。1984年,中小学教职工月
均工资达52元左右。民办教师工资为工分加补助,实行教育集资,由教育行政部门和
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按月发放工资,工资标准与担任同等教学工作的公办教师待遇基
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