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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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教师地位低下,待遇微薄。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受到党和政府关怀及社会的尊重,工资待遇不断提高,并享
受公费医疗和离退休等福利待遇。 1951年,章丘县教育工会成立,入会小学教师300
余人。 1954年,全县开展尊师活动。1957年,有77名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文化大
革命"期间, 教师被视为"臭老九",置于"接受再教育"的地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通过拨乱反正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各级党政重视知识,尊重人才,有不
少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 几年的入党人数为:1979年76人, 1980年48人,1981年55
人,1982年27人,1983年48人,1984年108人,1985年123人,
县历届人代会和政协委员会都有一定数量的教师代表名额。据统计,县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有教师12人。县政协六届委员会中有教师19人。教师队伍中历年有
不少先进模范人物分别参加县、市(地)、省直至全国各种先进代表会议,受到表彰奖
励。依次为:
1960年,山东省群英会,先进工作者有黄庆洲、陈玉梅。
1980年, 济南市群英会, 先进单位有章丘七中、埠东联中;先进教师有沈延年
(省中学特级教师)、皇庆荣。
1982年,济南市教育系统表彰大会,先进单位有章丘四中、明水二小;先进集体
30个,先进工作者90人。
1983年,山东省优秀教师代表会议,先进工作者10人:索振春(全国模范班主任)、
庄钧谊 (全国总工会积极分子大会授予"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沈延年、孟庆俊、张
少杰、马萍(女)、刘云烈(女)、万鸣(女)、阚明芬(女)、张玉兰(女,1982年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授予"五讲四美、为人师表"奖状)。
1985年,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4人:韩继祥、焦儒耀、王希甲、刘云烈(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