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志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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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11月,中共章丘县委成立后,为动员全县人民抗日救国,建立人民武装,
采取:一是动员参军。宣传抗日救国,提高广大青年的政治觉悟,自愿报名参军。二
是将地方部队、游击小组升级,整编为正式部队。三是接收敌占区进步青年和不堪忍
受压迫者入伍。 1945年,全县有414人参军。1946年12月,章丘县500人参军。1948
年,章丘县2500人参军,其中升入主力部队 2000人;章历县1663人参军,500人升为
主力部队。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实行"志愿兵制"。报名参军的青年,由县、区统
一组织体检,办理入伍手续。 抗美援朝开始,出现"父送子、妻送郎、兄弟争先上战
场"的局面。 章丘县7286名青壮年报名参军,有1064人体检合格。其中父母送子参军
的306人,妻子送丈夫参军的95人,兄弟争相参军的1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