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 章丘、章历两县各区建立武装科。1949年10月,区武装科改为武装
部。配部长 1人,从现役军人中配军、政干事2至3人。
1955年, 随县武装部改为兵役局,区武装部撤销。从现役军人中配武装助理员1
人。
1958年3月,随撤区并乡,设乡队长1人。9月,各公社建立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
人,军、政干事2至3人。
1984年2月,公社武装部改称为区(镇)武装部。配部长、副部长各1人,干事1至2
人。各乡配武装干事1人。
1985年9月,撤区并乡(镇) ,各乡(镇)均设武装部。配部长(副乡长级)、副部长
各1人,干事 1至2人。
第二节 基层武装部
1945年8月, 章丘、章历两县各区建立武装科。1949年10月,区武装科改为武装
部。配部长 1人,从现役军人中配军、政干事2至3人。
1955年, 随县武装部改为兵役局,区武装部撤销。从现役军人中配武装助理员1
人。
1958年3月,随撤区并乡,设乡队长1人。9月,各公社建立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
人,军、政干事2至3人。
1984年2月,公社武装部改称为区(镇)武装部。配部长、副部长各1人,干事1至2
人。各乡配武装干事1人。
1985年9月,撤区并乡(镇) ,各乡(镇)均设武装部。配部长(副乡长级)、副部长
各1人,干事 1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