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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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机构 1951年,中共章丘、章历县委成立统战部,部长由县长担任。章历
县统战部设秘书1人。 章丘县统战部于1952年设秘书1人。1953年9月,章历县并入章
丘县后, 统战部部长由县长担任,配副部长1人。1958年,精简机构,统战部撤销,
其工作由县长兼管。1959年12月,统战部恢复,部长由县长担任。1961年,配副部长
1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统战机构受冲击瘫痪,工作停顿。直至1974年,统战工作
才由县革委政治部兼管。 1975年10月, 复设统战部, 配部长、秘书、干事各1人。
1978年, 配有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各1人。1985年,有部长1人,副部长2人,
秘书1人,干事2人。主要任务是,在中共章丘县委领导下,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推
进"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做好"三胞"及各界人士的统战工作。
主要活动 抗战时期,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其
他革命阶级和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组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抗日,争取
民族解放。1937年12月,章丘人民抗日救国会成立后,广泛宣传《中国抗日救国十大
纲领》,组织发动进步青年、学生、工人、农民、旧军人等参加抗日活动,并举办了
积极青年训练班。中共党员李曼村、宗乐生领导的章丘人民抗日救国军第六支队第二
十一中队,通过大量的工作,争取当地自卫团为章丘人民抗日救国军筹备粮草。1939
年11月,在章(丘)历(城)边区,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帮助部分知识分子克服悲观
情绪,坚定抗日救国信心。先后在南顿丘、东顿丘、高尔庄等吸收12名抗日积极分子
入党,使革命知识分子在抗战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争取中间势力、扩大抗日民主统一
战线,1943年10月,中共章丘县委成立敌工部。通过散发传单、喊话、释放俘虏等措
施,对敌伪军开展政策攻心,使其分化瓦解。并通过当地社会闻人、开明士绅、伪属
等开展工作。使日伪军大队长王云庆、高战武、芦洪袍及其部下,为章丘人民抗日救
国军秘密提供情报。通过一系列的统战工作,将垛庄据点伪自卫团团长韩祚同、伪镇
公所人员靳化伦、北明庄弥方田(敌伪军翻译、回族),争取过来,成为抗日救国军的
内线情报员。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初秋,章历县治理黄河过境北段堤岸。经县委、县政府反
复研究,无力完成这一任务。时,国民党驻白云湖北岸靠河林镇治黄办事处李某,正
调动民工治理从济南至历城段河堤。县长赵一川带一个连的兵力,乘夜间潜入靠河林
镇,将李某请到赵官桥村商议治黄。通过宣传党的统战政策、动员协商,使李某深受
感动,同意合作治理。至秋汛前,黄河北段河堤的水沟、洞穴均填平堵复,有些河段
土层加厚、整修一新。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章丘、章历县委坚持党的统一战线,广泛团结各界人士,对
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在"五反"运动中,集中打击不法资
本家的猖狂进攻,保护合法私人经营。1953年,中央提出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
利用、 限制、改造"的方针。在执行中不加区别地限制私人经营,致使全县1800多户
私商停业,市场供应失调。1955年2月,贯彻山东省"私改"工作会议精神,纠正了"以
排挤代替改造"的错误,使286户私营商户恢复经营。有关部门在商品价格上给予适当
照顾。为加强对"私改"工作的领导,调整健全县"私改"领导小组,由县供销社、税务
局、银行、工商科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各区、乡亦成立"私改"领导机构。
1956年初,私营工商业者自觉接受改造。2月,全县1159名手工业者申请加入合作社;
接受改造的私营工商业达1875户、 2 358人,占从业人员的91%。年底,"私改"工作
基本结束。其间,县工商联成为统战工作的一条重要渠道。其主要任务为,组织教育
工商业者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制定爱国公约,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参加"五反"运动,
以实际行动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对各民主党派,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组织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
建议,进一步改善党与民主人士的关系,发挥各界人士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统一战线遭到严重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认
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扩
大。 县委统战部恢复后,贯彻1979和1981年2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统战工
作,落实统战政策。
少数民族工作 境内共有17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16个。历史上,回、汉两族
由于阶级敌人的挑拨,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大冶村(回族)与翟家庄(汉族)曾先后两
次斗殴。双方均造成严重损失。解放后,章丘、章历两县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回、
汉两族的矛盾逐渐消除。为增进民族团结,县委统战部配合民政部门,采取召开座谈
会、个别走访等形式,了解少数民族的生活状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帮助少数民族发
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以提高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
自1950年始、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均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 县委、县政府极力帮助少数民族脱贫致富。1983年6月,县政府无
偿为垛庄镇下官峪生产队购买价值4600元的8.82千瓦拖拉机1台。扶持回族马训增等7
户专业户无息贷款3400元,扶持明水回族饭店购置用具拨款4630元,为回民村建桥铺
路、办幼儿教育无偿赠款1.23万余元。提高了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增强
了民族团结。
宗教工作 境内宗教主要有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以伊斯兰教人数居
多。新中国成立初期,正当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宗教工作被列为统战工作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大革命"期间,参与宗教活动者被"造反派"视为"牛鬼蛇神",
宗教活动基本停止。1978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活动逐步恢复。
1984年,县委统战部着手解决长期遗留下来的7处宗教房产问题。至1985年,已解决5
处。对宗教活动点进行整顿,实现宗教"三定"(定点、定片、定人),解决宗教自养问
题。为提高宗教人士的爱国主义觉悟,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作用,县
历届政协委员中均有宗教人士。
对台工作 1977年11月,县委成立对台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统侠兼
任组长。 1981年3月,县委成立对台工作小组,县委常委杨秀玉任组长,办公室设在
统战部。1983年统计,全县共有去台人员129人,台属121户,48 7人。1984年,县委
统战部协助54户台属与去台亲人通信联系。 30户台属通汇,汇款总额折合人民币4万
元。查找去台人员增至142户,有4人实现回乡探亲的宿愿。1985年,通信台属增至65
户, 通汇增至45户,汇款额折合人民币7万元。在新发现的8名去台人员中,有3人属
国民党中上层人士,1人系国民党少将。接见台胞2人,他们在探亲、游览、参观、走
访、座谈中,亲眼看到祖国和家乡的巨变,激发了爱祖国、爱家乡的热情。
落实统战政策 改正错划右派:1978年11月17日,县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建
立改正和安置领导小组,组长杨秀玉,副组长李西安、刘彦宾、姜绍让,下设办公室,
组织力量调查摸底, 逐人落实。1979年,共改正错划的右派356人,占错划右派人数
的95.7%。改正后,安排工作的144人,收回受株连家属失去工作重新复职的1人,办
离、 退休的18人,死后办理遗属抚恤的44人,调整工资级别的149人,占改正人员总
数的41.9%。 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后重新录用的3人,收回落户19人,补办知青手续的
11人。1984年,根据省委统战部通知,对原认"定性正确不予改正"的1 6名错划右派,
通过复议全部改正。 补发了2名被错划人员在"文革"中扣发的工资。落实区别原工商
业者的政策:从1980年3月,对县原定工商业者71人,区别为劳动者的28人,为2名退
休人员办理子女顶替手续、 安排了工作, 为1病故家庭困难人员安排子女就业1人。
1985年,在处理遗留问题中,恢复干部身份的5人,原手工业者有政策问题的5人。落
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从1979年下半年始,通过深入调查,逐步落实起义投诚人员的
政策。至1985年底,明确起义投诚人员身份的共127人,其中起义人员111人,发证的
89人,本人不要证的22人。对投诚的16人全部发证。对历次政治运动中个别错杀、错
判的, 全部撤销原判、恢复名誉;对3人安排了工作。对受株连的家属,按照政策规
定,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并保证其家属人员不受歧视,入学、入党、入团不受影
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