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资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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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来源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所需废钢铁多采自青岛、济南,年均10万公
斤以上;木材从青岛、济南、大港、黄台、黉山等站(港) 进货,每年300余吨;煤炭
购自大昆仑、黉山、博山,每年在1500吨左右。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国家财委决
定对钢铁、 煤炭、木材、水泥、机床等8种主要物资在大区之间进行调拨。从1953年
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划分配。分"统配"、"部管"两类物资,下达指令性分配计划。
后随着工农业生产和社会需求量的增加,单一的计划购进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从1965年始,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进
行计划外采购,弥补缺口。煤炭多购自淄博、肥城及山西省大同等地;木材多购于东
北、内蒙、华南林区。"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下降,货源短缺。1978年以来,逐步
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革除对物资管理统得过多、管得过死、条块分
割、流通不畅等弊端,拓宽流通渠道,货源日益充足。
购进状况 清末民初,购进物资主要有木材、钢铁、煤炭等。1932年 (民国21
年) ,购进木材380吨,钢铁125吨,煤炭1755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铁路运
输时断时续,物资购进萧条。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需求量增加,
物资购进品类扩至煤炭、 木材、 钢材、生铁、轴承、电机、电线、纯碱、轮胎等。
1953至1978年20多年中,因受统配指令性计划的束缚,物资购进渠道单一。1978年,
仅购进煤炭15.58万吨、 木材2384立方米、钢材1040吨、生铁1119吨、玻璃1183箱、
纯碱108吨、 轮胎753条,供需矛盾突出。1978年后,物资体制改革,冲破"生产资料
不是商品"的桎梏,由购进统配物资为主扩大到多层次、 多渠道的计划外采购,并投
入市场调节。每年派出采购人员20多人分赴各地洽谈业务,多方组织货源,购进渠道
拓宽。 1985年,通过协作、交换、补偿贸易等形式,购进煤炭30.21万吨、木材7922
立方米、 钢材4514吨、 生铁472吨、 轴承7000套、电机917台、玻璃6546箱、电线1
932公里、 纯碱50吨、轮胎3311条、硫酸28吨,购进物资总额为3153万元,其中购进
计划外物资总额1734.8万元,占物资购进总额的55%,供需矛盾日趋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