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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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经济恢复时期(1950至1952年) 1949年,章丘县工农业总产值3456万元。
其中,工业总产值25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3%;农业总产值3205万元,占工农
业总产值的92.7%。经过三年恢复,至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达4037万元,比1949年
增长16.81%,年均递增5.3%。其中,工业总产值401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0%;
农业总产值363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0%。粮食总产量1.37亿公斤,比1949年增
加16.81%。 水利建设,对绣江河、漯河进行疏浚、堤岸加固,修复和新建水闸,扩
大农田灌溉。 在章丘、章历两县分别建立中学、速师各1处。村办学校兴起,扫盲形
成运动,大部文盲进识字班学习。卫生事业,各区、乡成立联合诊所,在旧县城建立
卫生院。
"一五"时期 (1953至1957年) 1957年, 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6745万元,比
1959年增长67.1%, 平均递增10.8%;比1949年增长95.2%,平均递增8.7%。其中
工业总产值489万元, 比1952年增长22%,平均递增4%;比194 9年增长94.8%,平
均递增8.7%。 农业总产值6256万元, 比1952年增长72.1%, 平均递增11.5%;比
1949年增长95.2%, 平均递增8.7%。 粮食总产量1.67亿公斤, 比1952年增长21.9
%, 平均递增4.1%;比1949年增长42.4%,平均递增4.8%。棉花总产量198.5万公
斤, 比1952年增长77.2%,平均递增12.1%;比1949年增长2.4倍,平均递增13%。
财政收入776万元, 比1952年增长29.8%,平均递增5.4%;比1949年增长1.1倍,平
均递增9.7%。社会商品零售额完成2979万元,比1952年增长50.2%,平均递增8.5%;
比1949年增长2.1倍,平均递增15.3%。
"二五"时期(1958至1962年) 由于受"左"倾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减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比例严重失调。 196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129万元,比1957
年下降38.8%,平均递减9.2%;比1949年增长19.5%,平均递增1.4%。工业总产值
613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4.8%,比1957年增长25.4%,平均递增4.6%;比1949
年增长1.4倍,平均递增7.1%。农业总产值3516万元,比1957年下降43.8%,平均递
减10.9%; 比1949年增长9.7%, 平均递增0.7%。计划粮食总产2.28亿公斤,实产
1.1亿公斤, 比1957年下降34.1%,平均递减8.4%;比1949年减少6.2%,平均递减
0.4%, 人均口粮日不足斤。棉花总产56万公斤,比1957年下降72.2%,平均递减22
%;比1949年减少4.3%。财政收入633万元,比1957年下降18.4%,平均递减3.6%;
比1949年增长70.6%,平均递增4.2%。社会商品零售额2783万元,比1957年下降6.6
%, 平均递减1.3%;比1949年增长1.9倍,平均递增8.6%;人均购买力42.8 3元,
比1957年下降9%。
经过三年调整,经济回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7026
万元, 比1962年增长70.2%,平均递增19.4%;比1949年增长1.03倍,平均递增0.3
%。其中, 工业总产值1117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5.9%;比1962年增长82.2%,
平均递增22.2%;比1949年增长3.5倍,平均递增7.8%。农业总产值5909万元,占工
农业总产值的84.1%,比1962年增长68.1%,平均递增19.2%;比1949年增长84.4%,
平均递增3.9%。粮食总产量1.7 6亿公斤,比1962年增长60%,平均递增10.3%;比
1949年增长50.1%, 平均递增2.8%。 棉花总产162万公斤,比1962年增长1.9倍,
平均递增22.7%; 比1949年增长1.8倍, 平均递增5.2%。 财政收入791万元,比
1962年增长25%, 平均递增7.7%;比1949年增长1.1倍,平均递增4.8%。社会商品
零售额4070万元, 比1962年增长46.2%,平均递增13.5%;比1949年增长3.3倍,平
均递增9.5%;人均购买力增长20%以上。
"三五"、"四五"时期(1966至1975年) 时值"文化大革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实施,因受极"左"影响,原编制的计划被县革委年度计划指标取代。1970年,
工农业总产值为9678万元, 比1965年增长37.7%,平均递增6.6%。平均递增率比三
年调整时期下降12.8个百分点。 1975年, 工农业总产值为1.7亿元, 比1970年增长
75.7%,平均递增11.9%,平均递增率比三年调整时期下降7.5个百分点。
"五五"时期 (1976至1980年) 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3.7亿元,比1975年增
长1.2倍。其中:工业总产值1.2亿元,农业总产值2.5亿元,分别比1975年增长1.3倍
和1.2倍;平均递增9.2%和39.7%。预算内财政收入2002.3万元,比1975年增长25.6
%。社会商品零售额1.4亿元,比1975年增长28%。农民收入年均递增18.7%。
"六五"时期(1981至1985年) 1985年,通过整顿改革工业体制,优化产品结构,
县、乡(镇)、村、户、联合体,实行经济承包和生产责任制,工农业总产值达8.76亿
元, 平均递增9.7%。 分别比1980、1978年增长1.37倍和2.5倍。其中:工业总产值
5.64亿元, 农业总产值3.12亿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3.7倍和24.8%。预算内财政收
入4311.1万元, 比1980年增长1.2倍。 社会商品零售额2.72亿元, 比1980年增长
94.3%。农民人均收入553元,比1980年增加4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