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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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机构 清末、民国时期,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无计划管理。新中国
成立初期,章丘、章历两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由县政府秘书室编制。1953年
9月,章历县并入章丘县后,设统计科,负责计划编制、实施。1956年1月,设县计划
委员会(简称县计委) ,主任1人,副主任2人。1958年2月,县计委与县统计科合并,
称县计划统计局, 局长1人。 1962年6月, 撤销县计划统计局,复设县计委,主任1
人,副主任2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8年4月上旬,县革委
设计划组, 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同年9月,县革委机构调整,计划组撤销,计划
由县革委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编制。1970年2月,设计统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
1971年4月30日, 县革委设计划劳动局,局长1人,干部4人。1975年10月,计划、劳
动分开,设县革委计委,主任1人,副主任3人。1981年2月,改称县计委,主任1人,
副主任3人。1985年,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设办公室、综合科、政工科、物资科、
基建科。至1987年,共2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清代,由县衙户房对工商业户进行登记、 收税。 民国时
期,1913至1937年(民国2至26年) ,先后由县政府劝业所、实业局、建设局、第四科
兼管工商行政。主要职能为受理较大工商业户的注册申请、颁发营业执照等。1937年
12月至1948年初,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工商行政处无管理状态。1949年3月,章
历县人民政府在旧章丘城西关路南设工商科, 科长1人,科员8人。1950年5月,章丘
县人民政府在埠村富家胡同设工商科,科长1人,科员2人。至1951年,章历县工商科
先后在城关、刁镇、龙山、吕家寨、辛寨、唐王、水寨、高官寨等较大集镇设市场交
易所,每所2至3人,并在刁镇专设粮油交易代办所,控管市场交易。章丘县工商科先
后在埠村、文祖、山后寨、相公庄、普集、孙村等较大集镇设市场交易所,每所2至3
人, 并在石岭子专设煤炭交易所。1953年9月,章历县工商科并入章丘县工商科,原
市场交易所撤销。全县15个区,在各区设交易员1人。1956年5月,县工商科撤销,设
商业局; 6月,各区交易员撤销。1958年11月,工商行政归商业局商政物价科兼管,
专职人员3人。 先后辖设城关、埠村、相公庄、刁镇、旧军、临济、山后寨、明水、
文祖、普集、高官寨、平陵、垛庄13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59年,建立物价管理委员
会,兼管工商行政。同年3月,随公社合并为明水、绣惠、刁镇、黄河、平陵、埠村、
普集、 文祖、胡山、垛庄10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61年3月,增设相公庄、祖营坞、
枣园、 宁家埠、辛寨、水寨、高官寨7个市场管理交易所,全县共17个市场管理交易
所;7月,设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商业局;9月,县供销社恢复后,设商政物
价科,接管工商行政。1962年,改组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全县
17处公社、 72个集市均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1963年5月,祖营坞市场交易管理所撤
销。 是年8月,建立市场价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计委,管理工商行政。1966
年5月,改市场价格管理委员会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各1人,干部84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8年10月,商供革委会内设工商组,配专职人员4
人。 1970年2月,设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财税工商组,有4人专司工商行政管理。1971
年4月,财税局设工商组,专职人员7人。下属市场交易管理所除明水、枣园、普集、
刁镇外,均与所驻公社税务所合并,原有人员各司原职。1975年10月,恢复工商行政
管理局,隶属县革委,局长、副局长各1人,干部7人;16处公社市场交易管理所改为
工商行政管理所。1983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县政府院内迁双泉路南。至1985年底,
局长1人,副局长2人。设秘书、人事、市场管理、企业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个体经
济管理6个股和纪检组。干部职工40人。下属17个工商所改为派出机构,每所3至10人。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达158人。
物资管理机构 清代,境内物资供应由商号经营,无物资统管机构。民国初,
先后由县政府劝业所、实业局、建设局兼管木材业。1932年(民国21年),有"天源"、"
旭华"、"德记"、"裕兴"、"福盛"、"永利"、"隆元"、"华胜"、"义丰"9家煤矿公司。
1933年(民国22年),由县政府第四科兼管木材业。至1937年(民国26年),明水镇有煤
炭店(点) 7家、废钢铁杂货店3家、木材业4家;同年12月,日本侵略军入境后,物资
经营商号纷纷倒闭, 兼管机构名存实亡。 1949年12月,华东军区支前司令部押运营
(办事处设于张店杏园路) 在明水火车站组建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明水经营处(下简
称经营处) ,辖设枣园分销处。1951年,经营处迁往枣园,业务归济南市煤建公司,
行政隶属章丘县工商科。原经营处改为分销处,并增设平陵城分销处,经营煤炭、木
材、 水泥等物资。1956年3月,济南市木材公司在枣园火车站北侧组建中国木材公司
山东省章丘县公司。 1956年9月,经营处迁回明水,改称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明水
支公司。 1958年秋,设立县煤建公司,经营煤建器材与木材;同年8月,县钢铁冶炼
指挥部成立后,下设物资供应站。翌年8月,改为县物资供应局,局长、副局长各1人,
干部职工7人。1963年9月12日,改称县物资局;同年10月,原商业局管理煤建公司经
营的木材业务移交县物资局,县物资局为政企合一部门。是年,山东省泰山物资综合
公司章丘县分公司成立后,与县物资局合署办公,1个机构2个牌子。"文化大革命"开
始后, 机构瘫痪。1968年8月至1971年1月,机构几经变更。1981年2月,恢复县物资
局。 1985年,局内设有人秘、业务、财务3个股,辖机电、物资服务、木材、燃料、
金属材料、金属回收、化工轻工建材7个公司,1个物资交易中心和绣惠、埠村、刁镇、
普集4处物资站(公司),共有干部职工174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1987年底,
干部职工增至298人。
物价管理机构 清末、民国时期,县无物价管理机构。新中国成立初期,物价
先后由县工商科、 统计科、财贸委员会兼管。1958年8月,县商业局设商政物价科。
1959年, 建立县物价管理委员会,9人组成,主任1人,副主任2人。1960年,县物价
管理委员会撤销,物价转县计划统计局兼管。1961年3月至1962年7月,由县手工业管
理局、 工业办公室、商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等单位按类别分管物价。1963年8
月, 建立市场价格管理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场价格管理委
员会撤销, 物价基本处于无管理状态。1977年,县计委设物价科,有工作人员3人。
1980年8月,设物价管理局,隶属县政府,有局长、副局长各1人,干部4人。1984年8
月,改称物价局,有局长、副局长各1人,干部6人。1985年底,干部8人,其中局长、
副局长各1人。
审计机构 1953年, 县财政科配监察干部1人,始对各财政预算单位的财务收
支进行监督。1958至1962年,财政监察制度中断。1963年,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加
强经济管理的形势下, 财政监察制度恢复,配专职干部1人。196 6至1976年,在"文
化大革命"冲击下, 财政监察制度又遭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
县财政局于1 979年8月设监察股, 配专职干部1人。1983年12月,设立审计局,配局
长、副局长各1人,审计员2人。1985年,增至9人,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人。1986年,
增至13人,其中局长、副局长、调研员各1人。下设综合、工交、商粮贸3个股,股长
3人,审计人员9人,司机1人。1987年,全局增至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