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赋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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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赋税 清末,税种主要有地丁、漕粮 (由水路运往京师,供军吏食用的粮
食,亦称漕米) ,其他为杂税。田赋按土地质量分上、中、下、荒等级别,定率征收。
1832年(道光十二年),全县征银73565.96两。田赋为正税,另有各种名目的附加税。
丁税按户征收,每丁征银一钱八分。1875年(光绪元年),仅地丁银一项,即上解清廷
53486.9两。后地丁项又增征警学等名目的附捐达10余种。工商业税(含杂税) ,有牙
税、当税、契税、牲畜税、酒税、矿税、落地税等。光绪中叶,胶济铁路通车、小清
河开通,境内商业发展较快。除征收厘金外,又增征出产税、烟酒税、车船捐等。
民国赋税 1914年(民国3年) ,地方税有田赋附加税、地捐、商税、牲畜税、
粮米捐、油捐及酱油捐、船捐、店捐、房捐、戏捐、车捐、乐户捐、茶馆捐、饭馆捐、
渔捐、屠宰捐、肉捐、夫行捐及其他杂税杂捐等20种,以田赋附加和各类营业税居多。
1919年(民国8年) ,赋税达358160元(银币,下同),其中:地丁143161元,田赋附税
14316元,漕折91139元,租课1124元,地方附捐2614元,酒税100261元,课程5545元。
1928年(民国17年) ,全县实征地丁银69440两,折合银元27.78万元;实征漕粮15234
石,折合银元9.15万元。1931年(民国20年),税收以田赋附捐及杂捐为大宗。田赋、
地丁每两银子征4元,其中2.2元为正税,1.8元为附捐;漕粮每石征6元。除田赋外,
苛捐杂税繁重。 地方每办一事, 莫不以田赋附加筹措经费。 全县共征收田赋附捐
16.29万元, 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91%;杂捐7 505元,占4.2%。1937年12月至1945
年8月, 日伪政权,横征暴敛;地方土顽、过路军阀和各路杂牌军,苛捐杂税多如牛
毛。主要有荣户捐(向殷实户征收)、慰劳捐、伤兵费、区镇费、村经费等。民众负担
奇重。1946年,民国县政府自治税捐征收处,共征田赋正税3.94亿元(法币,下同),
附加税1.42亿元,占正税的40.1%。
革命根据地税收 1928年下半年,中共章丘地方党组织创始人郭恒祥,在埠村
组建贫民会,废除旧村政权,对民国县政府、区镇衙门的"公事"一概不听,按例缴的
赋税一律不纳。并让本村20多户地主、高利贷者捐款捐粮,以减轻人民负担。1939年
1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苛捐杂税废除。税收主要有货物出入口税 (指出入抗
日根据地)、田房契税、消费税、牲畜税等。1945年前后,征收集市税(税目有牲畜税
3%、屠宰税5%、经纪手续费等)和出厂税(一般工业品不征税,仅征烧酒、烧纸、神
香、矿税)。根据革命战争需要,为过境部队征集粮款。1948年,章丘县征粮582.5万
公斤、款3.84亿元(北海币);1949年3月,章历县征粮186.37万公斤。
新中国税收 解放初期, 章丘、章历两县贯彻中共中央对新解放区"暂时沿用
旧税法, 部分废除,在征收中逐步整理"的税收原则。开征的工商税收有产销税、营
业税、 牲畜交易税、屠宰税、印花税、盐税6种。1950年,贯彻政务院《全国税政实
施要则》,统一税收,建立新税制;调整税收,简化税种。开征的工商税收有:货物
税、工商业税、印花税、存款利息所得税、交易税、屠宰税、盐税、使用牌照税。因
当时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故采取多种税多次征收的复税制,以调节各种经济成分的收
入。1953年,根据"保证税收,简化税制"的原则,进一步修正工商税制。即:试行商
品流通税,简并货物税,修订工商业税税制,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改征文化娱乐税。
税制修正后开征的工商税有: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
屠宰税、文化娱乐税、利息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盐税。为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
会主义改造, 采取"对公私企业区别对待,简繁不同"的征收方法。1958年,本着"基
本上在原有的税负基础上简化税制"的方针,进一步改革工商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
即:将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合并为工商统一税,简化纳税环节和
中间产品征税办法,适当调整税率,将所得税划为独立税种称工商所得税。税制改革
后,开征的工商税收有: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屠宰税、文化娱乐税、利息所得
税、盐税6种。1959年,停征利息所得税。1962至1965年,征收集市交易税。1966年,
停征文化娱乐税。 1 973年,全面改革工商税制,试行工商税。即:将工商统一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盐税合并为工商税,调低支农产品税率,调高高档生活用
品税率;对国营企业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对社队和机
关食堂宰杀的牲畜征收屠宰税。改革后,开征的工商税收有:工商税、工商所得税、
屠宰税、 牲畜交易税、盐税5种。从1981年起,为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
方针政策,对工商税收制度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主要内容有:对原工商税税率、纳
税环节进行调整,开征几种新税。1983年,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实
行第二步利改税。1985年底,实际开征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
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调节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集体企
业所得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建筑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16种。另外,还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