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 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a&A=2&rec=345&run=13

清末,县衙设户房兼掌赋税。民国初,县政府设公款局,兼管赋税。1929年 (民
国18年),县公款局改称财政局,下设3个科,由第2科掌管赋税征收。1932年(民国21
年),县设营业税局。翌年,税务改由县政府第3科(财政)兼管。1940年,县抗日民主
政府设财粮科。1944年(民国33年) ,民国县政府设财政科,兼管税务。1945年8月,
章丘、 章历分治,两县民主政府设财政科。1946年8月,章丘县在税源较集中的明水
镇设税务办公处,有主任税务员1人,职员5人,工役1人。1949年2月,章丘县财政科
设税务股, 辖孙村、埠村、南明、横山、普集5个稽征所。章历县财政科设税务征收
处,辖刁镇、崔家庄、临济、直属4个稽征所。1950年4月,章丘、章历两县均设税务
局, 其稽征所、征收处改为税务所。1953年9月,章历县税务局并入章丘县税务局。
1958年8月,税务局并入财政局称财税局,局内设税政股。 1961年1月, 恢复税务局。
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7年3月,县革委成立后,税务归县革
委生产办公室管理。同年5月,在"反逆流"冲击下,机构再次瘫痪。1968年4月,税务
由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财贸组兼管。 1970年2月,设财税工商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
部。 1971年4月,改设财税局,隶属县革委。1979年10月,财政、税务对内为一个单
位, 对外为县革委财政局、税务局。1981年2月,县革委税务局改称为县税务局。至
1985年底,税务局共有干部职工33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局内设有人秘、计会、
税政、 监察4个股,下辖明水、相公庄、刁镇、辛寨、水寨、高官寨、黄河、绣惠、
宁家埠、平陵、枣园、埠村、文祖、垛庄、普集、胡山16处税务所。全县共有税务人
员234人,其中干部152人、职工46人、协税员(农业户口临时工)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