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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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序
章丘县建材资源丰富,工匠技术高超,城乡建设发达。
县城建设。 汉代建阳丘城,北齐建章丘城,明、清对章丘城先后整修7次。至民
国初,城郭宏伟壮观。后因年久失修,呈断壁残垣。新中国成立后,城内街道、房屋
逐步更新。1958年,迁治明水。1965年,城建初具规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基本
停建。1975年,专设基建机构。1979年,制订城建规划。1982年,组建市政工程队,
城区建设迅速发展。 至1985年底, 城区辖11个村, 总面积15平方公里, 建筑面积
35.26万平方米。 重要街道13条,居民3.4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2万人,成为全
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济南市的卫星城镇。
乡村建设。清末、民国时期,绣江两岸、较大集镇,房屋建筑尚讲究;广大农村,
尤其是山区、沿黄一带,建设较落后。解放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普
遍制订村镇建设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乡村建设日新。至1985年底,
全县22个乡(镇) 驻地,建筑面积达73.64万平方米,整修街道4.67万米,建筑楼房68
幢, 普遍供水供电。农村建新房66.44万间,公共建筑面积139.36万平方米,生产建
筑面积272.89万平方米;供水村庄224个,供电村庄381个;筑路558.85公里,占乡村
道路总里程的26.9%。城乡旧貌换新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