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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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交通归工房管理。民国初,先后归劝业所、实业局、建设科兼管。1933至
1937年(民国22至26年),归县政府第四科兼管。
1940年, 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兼管交通。科长、副科长、科员各1人,办
事员3人。 1949年1月,章历县政府设实业科兼管交通。科长、科员各1人,办事员5
人。同年10月,章丘县改实业科为建设科,兼管交通。科长、科员各1人,办事员5人。
1953年9月, 章历并入章丘,机构随之合并。1954年7月,设交通科。1957年1月,改
交通科为工业交通局。副局长1人,干部12人。1958年6月,改工业交通局为交通局。
体制为政企合一(交通局、公路站、运输公司三位一体)。设有党委,书记1人;局长1
人, 副局长5人。下设人秘、工会、团委3个党群部门和财务、运务、路政3个行政科
室。 1962年,交通局、公路站、运输公司分开办公。1964年,交通局有局长1人,副
局长4人,办事员15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
1967年3月, 县革委成立后,交通由县革委生产办公室兼管。同年5月,在"反逆
流"冲击下,机构再次瘫痪。19 68年4月,设工交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同年9
月, 成立工交革命领导小组,隶属县革委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1970年2月,又隶属
县革委生产指挥部。1971年4月,设工业交通局。1972年3月,改设交通局。
1975年,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组、财务组、安全组、联运办公室。1983年,局内
设人秘股、安全股、财务股、审计股、运管所。在明水、普集、文祖、埠村、枣园、
平陵、绣惠、刁镇、水寨、高官寨、黄河11处公社驻地,设立运输管理站。黄河渡口
设管理所。未设站的公社,垛庄归埠村,胡山归普集,辛寨归刁镇,宁家埠归绣惠,
相公庄归明水。胡山、垛庄2公社并设有运输管理点。1985年,县交通局有局长1人,
副局长3人,干部15人,职工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