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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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的编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
史唯物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
二、断限,起于1840年,止于1985年。为突出章丘特点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
发展,部分篇章适当上溯或下延。
三、内容取材,以现行区划为记述范围。对1945年8月至1953年9月章丘、章历两
县分治的情况,均进行记述。
四、结构,分篇、章、节、目四个层次。以概述统摄全志,以大事记为历史主线。
各篇以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编排。其它内容附录卷后。
五、体裁,志、记、传、图、表、录等各种体裁适当运用,以志为主。横排竖写,
以横为主,贯之以纵,纵横结合。
六、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个别事件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对历次政
治运动,不专列篇章,散记于各门类,表明其影响。
七、对人物的记述,原则上生不立传。对必录之生人,以事系出。一般直书其名、
其事,不冠以职衔和褒贬之词。
八、行文,采用公元纪年,在需要时于公元后的括号内标注历史纪年。公历纪年
用阿拉伯数字,农历纪年用汉字记述。
九、所用解放前的数字,以文献资料中的数字为准;解放后各种统计数字,均以
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凡统计数字,图表、公式中的数字及年龄一律
用阿拉伯数码。世纪、不定数、次第、习惯用语、叙述性语言中的数字及数字专门名
称,用汉语数字。
十、全志资料,来自省、市(地)、县档案、书籍、报刊,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
及知情人回忆录等。均考证有据,记述中一般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