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副产品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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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 境内农副产品种类繁多,主要有棉花、大葱、花椒、干鲜果品、苇
条编制品、蚕茧、药材等。供销社建立初期,把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作为主要任务
之一。本着"积极收购, 扩大供应"的原则, 发展供销商业。从1951年始,为国家代
购棉花。 1952年,农副产品收购总值340万元。1956年,各基层供销社建立采购站,
收购品种增多。 1957年,收购总值602万元。1965年,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
方针,县供销社设副业科,对农副产品收购走"一种、二养、三加工、四采摘"的路子。
把原料、资金、技术、销路纳入计划,扶持农副业生产,建立产品基地,使农副产品
收购有可靠保障。发挥当地优势,从邹平县购进苇苗良种,在黄河、高官寨、白云湖
一带扩种芦苇,组织群众加工苇屏风,主要销往日本。1974年,派员赴浙江省宁海县
购进桑苗190万株, 在水寨、枣园、平陵等公社扩种桑园。1976年,从潍坊购进银狐
兔、 白兔良种,在绣惠、相公庄公社发动群众养兔2万多只。1977年,从东平县引进
良种水貂52只,在白云大队试办养貂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商品经济大发展。
1979年,全县培植"三条"(柳、白蜡、绵槐) 950万墩,年产250万公斤,编筐篓4万多
个。1980年,栽培黑白条70亩、高杆桑15万株。蚕茧产量达3.41万公斤,比1973年增
加27.4倍。 在相公庄、普集、垛庄、埠村等公社建立苹果生产基地, 从外地聘请技
术人员帮助指导生产。 1983年,全县有苹果园486处,1.53万亩。苹果树25.17万株,
其中结实果树15.6万株,约占63%。年产苹果75万公斤。1984年,供销系统投资19.1
万元,扶持305个专业户、重点户开展联营,实现产值200多万元。为扶持农副业,供
销社与生产队签署合同,提供借款86.68万元。按年利润留成的5%逐步收回。据查无
力偿还者,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县供销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酌情减免。至1985年,
减免近20万元,占扶持借款总额的18%左右。供销系统扶持1774个重点户,发展果品、
桑蚕、 条编、苇编等制品。共发放扶持资金6.86万元,供应优质肥料390多吨。辛寨
供销社从外地购进花生良种3000公斤、玉米良种9000公斤,培训技术骨干7310人次。
全县农村副业纯收入达5.13亿元, 比1975年增加4.81亿元;人均收入555元,比1975
年增加517元。
产品收购 由县土产杂品公司、棉麻公司、国营商业公司委托各基层供销社收
购,付给一定手续费或包干费。对国家非控制商品,基层供销社自购自销。供销社建
立初期,对粮食、草腰子等,采取预约定购和换购结合的办法。1952年,全县购销粮
食290万公斤,黄烟8900余公斤, 草腰子600多万条,羊毛2000多公斤,黄杨木150多
公斤, 产品总值达6.26万余元。时,山区蓖麻籽丰收,不法商人乘机以每公斤0.135
元收购。 为维护农民利益, 减少中间剥削,合理调整购价,供销社在安排好销路的
同时, 以每公斤0.27元收购7.5万公斤, 总值达20余万元, 为农民增收10.1万元。
1953年10月, 为支援抗美援朝,中共山东省委分配章丘县250万公斤大葱收购任务,
基层供销社组织收购调运大葱395万公斤,超额完成145万公斤。1954年,国家对粮、
棉、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1960年,自然灾害严重,农副产品生产下降,对农副产品
采取换购措施。1961年,贯彻执行山东省人委《关于收购主要经济作物和副食品实行
实物奖励办法》 。从1962年3月起,收购鲜蛋奖售工业品比例一般不超过鲜蛋价格的
50~60%,工业品用于收购农副产品奖售的达40多种。基层供销社专设物资兑换门市
部。1958至1961年,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在农副产品收购中曾一度出现浮夸风和"
无鸡派蛋"等做法,损害了群众利益,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2年,贯彻"
统筹兼顾,及时收购,同时安排"的方针。供销社在完成收购任务后,可按"高于牌价,
低于市价,农民乐于接受"的原则,对粮、油、猪、羊、禽、 蛋及三类物资开展自营
业务, 以原料换购产品,仅香油兑换芝麻即达750公斤。至1 965年,用于收购农副
产品的奖售物资仅保留棉布、 粮食、化肥、食油4种。1967年,对棉花粮食的奖售标
准下调。1978年以来,随着农副业经济的发展,统、派购逐步减少。1981年7月, 根
据政策规定, 农副产品共128个品种,其中供销社主营的有40个品种。1984年7月,
国家管理的一二类农副产品, 由21种减为12种,派购物资由18种减为9种,中药材由
30种减为24种。1984年,供销系统购销农副产品总值5802万元。绣惠供销社为农民推
销葱种1500公斤、芫荽种400公斤、葱苗7.5万公斤。普集供销社推销磨刀石51吨。全
县增设棉花收购点44处、 扩大村点191个。各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定时定点定量收
购棉花,收购皮棉达1461.5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为棉农代存籽棉892.4万公斤。
1985年,对主要农副产品废除统、派购政策,实行合同定购制度,农民完成合同任务
后,可自行销售。全县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在棉花定购数量减少价值3000万元的情况
下,供销合作社扩大其他农副产品收购,帮助农民推销粮食30.23万公斤、食油700公
斤。

章丘县农副产品收购数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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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计量 │ │ │ │ │ │ ┃
┃ 数 量 │ │ 1952 │ 1957 │ 1959 │ 1975 │ 1980 │ 1985 ┃
┃品 名 │ 单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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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值 │ 万元 │ 340 │ 602 │ 901 │ 972 │ 2 220 │ 1 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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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苇 席 │ 百领 │ 231 │ 3 346 │ 247 │ 1 021 │ 96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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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蚕 茧 │ 市担 │ │ 176 │ 125 │ 37 │ 681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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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纸 │ 吨 │ 47.5 │ 172 │ 440 │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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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 果 │ │ │ 274 │ 180 │ 28 691 │ 20 112 │ 15 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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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 枣 │ │ 7 │ 140 │ 788 │ 1 555 │ 2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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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 桃 │ │ 131 │ 531 │ 2 274 │ 1 711 │ 96 │ 1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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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栗 子 │ │ │ 220 │ 57 │ 56 │ 64 │ 3 ┃
┠───────┤ 市担 ├────┼─────┼────┼────┼─────┼────┨
┃ 柿 饼 │ │ 189 │ 74 │ 425 │ 696 │ 897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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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 楂 片 │ │ 169 │ 396 │ 1 363 │ 1 569 │ 189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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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 椒 │ │ │ 198 │ 697 │ 3 293 │ 380 │ 3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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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葱 │ │ │ │142 964 │262 361 │ 166 349 │ 17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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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 蛋 │ │ │ 459 │ 500 │ 3 350 │ 6 249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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