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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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县素有经商传统。 清末、民初,在外经商者多,"凡章丘人所设店铺皆用乡
里人作伙"。 旧军孟家的"祥"字号,遍布京、津、沪、济、青、汉口及东北等地,雇
员2800人。1937至1948年,因战乱,经商人员极不稳定。1949年,章丘、章历两县从
业1.23万人, 其中全民职工56人,占0.5%;集体职工100人,占0.8%;个体商业者
1.22万人,占99%。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变革,
商业队伍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1958年, 商业职工1938人, 其中国营增至825人,占
42.5%; 集体增至2196人,占56.5%;个体降为18人,占1%。1978年后,集体、个
体商业人员剧增。 1985年底,商业队伍达3.05万人,其中全民1678人,占5.5%;集
体1.26万人,占4 1.3%;个体1.62万人,占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