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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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旧章丘城为全县贸易中心,繁华闹市在东关。民国初,城关有杂货、绸布、
酱园、铁业、饭馆、药铺等75家。年交易总值70多万元(银币,下同),占全县交易总
值的70%以上。其他较兴旺的有刁镇、埠村、普集、明水。刁镇为全县粮食、棉花交
易中心。有粮栈、杂货铺、绸布店、酒店、饭馆等30家,年交易总值约20万元,占全
县交易总值的20%。 埠村有杂货铺、布铺、药店、酱菜店等13家,年交易总值约3万
元, 占全县交易总值的3%。普集有杂货店、布店、酒店、药店等12家,年交易总值
约4万元,占全县交易总值的4%。明水仅有几家商店,交易以煤油、纸张、稻米为大
宗。其他乡镇以集市贸易为主。1928年(民国17年),张鸣九匪乱,商业顿衰。后稍见
恢复。19 31年(民国20年) ,有较大商号166家。1932年(民国21年),大小商号有177
家,主要分布于各大集镇。

1931年(民国20年)章丘县较大商号分布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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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合 │城│刁│旧│普│东│明│相│宁│马│埠│文│山│龙│垛│水│辛│临│其┃
┃ │ │ │ │ │ │矾│ │公│家│ │ │ │后│ │ │ │ │ │它┃
┃ 数量 │ 计 │关│镇│军│集│硫│水│庄│埠│棚│村│祖│寨│山│庄│寨│寨│济│村┃
┃行业 │ │ │ │ │ │ │ │ │ │ │ │ │ │ │ │ │ │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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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166 │29│23│15│19│1 │17│13│5 │ 1│14│1 │ 1│6 │ 1│8 │ 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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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货店 │ 64 │ 6│7 │ 5│ 9│1 │5 │ 5│2 │ │ 7│1 │ │ │ 1│6 │ 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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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 店 │ 20 │ 7│4 │ 1│ 4│ │ │ 3│ │ │ │ │ │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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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酱 园 │ 23 │ 6│2 │ │ │ │6 │ │2 │ │ 2│ │ │4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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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 店 │ 11 │ │1 │ 1│ 2│ │ │ 4│ │ │ 2│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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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 店 │ 21 │ 5│4 │ 5│ 2│ │ │ │1 │ │ │ │ │1 │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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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 行 │ 4 │ │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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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 庄 │ 1 │ │ │ 1│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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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 铺 │ 9 │ 2│ │ 2│ 1│ │ │ 1│ │ 1│ 1│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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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 店 │ 2 │ 1│ │ │ │ │ │ │ │ │ 1│ │ │ │ │ │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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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店 │ 1 │ │ │ │ │ │1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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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心铺 │ 1 │ │ │ │ │ │ │ │ │ │ 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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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 店 │ 1 │ 1│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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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炭 店 │ 2 │ │ │ │ │ │2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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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像馆 │ 2 │ 1│ │ │ 1│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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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 池 │ 1 │ │1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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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油行 │ 3 │ │ │ │ │ │3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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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 境内合作社有"旧社8",后因战乱,名存实亡。1948年,章丘县政府在
横河村创建合作推进社1处。19 49年3月,在埠村组建消费合作社1处。年底,章丘、
章历两县商业网点为2232个。1951年,章丘、章历两县共有个体商号、摊贩6500多家。
国营商业开始布点, 章历县在旧章丘城设烟酒糖零售门市部1处,在刁镇设百货零售
门市部、 烟酒糖零售门市部各1处。章丘、章历两县共组建供销合作社14处,分布于
章丘县明水、相公庄、孙村、普集、三德范、龙华、下河洽和章历县东关、刁镇、宁
家埠、 高官寨、辛寨、逯家、 唐王等处。 1953年9月,章历并入章丘县后,全县共
有联村供销社25处,零售点153个(联村供销社驻地72个,外村81个) ,流动供销组30
个,供销货摊13个。1954年,本着"一区一社,一乡一店"的原则,将联村供销社合并
为18个区供销社,供销零售点197个。1956年10月,唐王、孙村、彩石3个区供销社及
其门市部划归历城县。 境内尚有15个区供销合作社、205个供销零售门市部。对未建
供销网点的村,采取"村出人,供销社出钱,提取手续费"的办法,设立农村代购代销
店(简称双代店)554处,零售点达759处。从1957年起,国营商业主营批发,在旧章丘
城、刁镇、埠村、平陵、辛寨建立各类批发公司5个,零售门市部9个;基层供销社主
营工业产品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全县共有基层供销社16处, 零售门市部219个,农
村双代店86处,经销户468个,饮食服务店56处,粮油购销点18处,烟酒专卖网点4处。
个体17户。1958年8月,原基层供销社合并为10处基层国营商店,217个零售门市部,
118个农村双代店。1961年9月,县商业、供销行政机构分设后,在各公社恢复建立基
层供销社17处, 供销门市部161个,供销社饮食服务网点减为31个。1962年,供销门
市部减为105个。1963年,祖营坞供销社撤销。1965年,有国营商业零售门市部37个,
其中县城明水18个,驻各公社19个;基层供销社16处,供销零售门市部265个。后经"
文化大革命"的冲击,1968年,供销零售门市部减少到217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来, 商品经济迅猛发展。至1985年底,县城明水商业零售机构共341个,其中国营22
个、 集体12个、个体307家。全县共有商业网点1.15万余个,分别比1978、1949年增
加330个、 9287个。其中:国营61个,集体1815个,个体9643个。全县社会商品零售
总额达2.72亿元,分别比1978、1949年增加1.8倍、26.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