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设有以英国兰开夏纺织工人消费合作社为蓝本的合作社,为地方势力所
控制。1948年8月,章丘县政府在官营区(今曹范乡) 东横河村组建合作推进社。1949
年3月, 章历县政府在旧章丘城组建合作推进社。1 950年2月,章丘、章历县合作推
进社改为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5月,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简称供销合作联社)。
1953年9月, 章历县供销合作联社并入章丘县供销合作联社。1954年11月,改为县供
销合作社。1958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1961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恢复。
1968年5月,组建县供销合作社革委会。同年9月,建立县商供革委会,隶属县革委抓
革命促生产指挥组。1971年4月,供销合作商业隶属县革委商业局。1975年7月,恢复
县供销合作社。 1983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决定,改称县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供销合作联社)。1985年底,共有干部、职工76人,其中理、监
事委员会主任各1人,副主任3人。设办公室、劳动人事、业务、财务、统计、宣教、
保卫7个科室。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杂品、棉麻、供销贸易4个专业公司、供销职工
学校和16处基层供销合作社。
供销机构
民国初,设有以英国兰开夏纺织工人消费合作社为蓝本的合作社,为地方势力所
控制。1948年8月,章丘县政府在官营区(今曹范乡) 东横河村组建合作推进社。1949
年3月, 章历县政府在旧章丘城组建合作推进社。1 950年2月,章丘、章历县合作推
进社改为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5月,改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简称供销合作联社)。
1953年9月, 章历县供销合作联社并入章丘县供销合作联社。1954年11月,改为县供
销合作社。1958年8月,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1961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恢复。
1968年5月,组建县供销合作社革委会。同年9月,建立县商供革委会,隶属县革委抓
革命促生产指挥组。1971年4月,供销合作商业隶属县革委商业局。1975年7月,恢复
县供销合作社。 1983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决定,改称县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供销合作联社)。1985年底,共有干部、职工76人,其中理、监
事委员会主任各1人,副主任3人。设办公室、劳动人事、业务、财务、统计、宣教、
保卫7个科室。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杂品、棉麻、供销贸易4个专业公司、供销职工
学校和16处基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