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造 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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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民间有少数家庭手工造纸作坊,仅能制作草纸、香黄纸。新中
国成立后,随着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造纸业逐步发展起来。至1987年,有造
纸企业7处,从业1222人,总产值1881万元、利润162万元。
县属造纸业 1958年,县财政投资20万元,在明水东北济青公路北侧筹建县造
纸厂, 翌年5月建成投产,属地方国营企业。建厂初期,仅有1台日产2吨的木架单缸
纸机, 年产包装纸600吨,总产值50万元。1965年始产有光纸。1 966年,自制日产2
吨纸机1台, 年产量增至1141吨,总产值123.8万元。1971年,增上20克/平方米和22
克/平方米有光纸产品。 1975年,新上1092长网双缸抄纸机1台,始产60克/平方米书
写纸。 1978年,新上60克/平方米单胶纸。1 981年,生产机制纸4206吨,总产值325
万元、 利润35.6万元。 从1983年始,两次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年生产能力达
4500吨。 1985年,有职工376人,固定资产原值317万元、净值223万元。主要生产有
光纸、打字纸、冰糕纸、油封纸等。全年生产机制纸4549吨, 总产值706万元、利润
78万元。 至1987年, 有职工465人, 固定资产原值559万元、净值378万元,总产值
1000万元、利润126万元。明水牌40克/平方米有光纸创部优,外销新加坡、巴基斯坦、
泰国等地。
乡(镇)造纸业 清末、民国时期,民间有家庭手工造纸作坊,主要分布于平陵、
唐王、孙村、明水、刁镇一带,仅能制作草纸、香黄纸。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全
县造纸业发展到131家, 从业417人。产品有毛桃纸、草板纸、草纸、黄裱纸等,其
中草纸占80%以上。所需原材料,除蒲棒从潍县采购外,麦穰、麦秸、布头、桑树皮
及石灰、煤炭等,就地取材。生产设备有池子、石碾、竹帘、洗纸布包等。白毛桃纸、
厚黄草纸适销当地, 薄黄草纸畅销济南。因生产条件所限,1个池子月均生产大方子
纸230块,每块2000张;小方子纸250块,每块2500张;白毛桃纸1 00刀,每刀l00张。
全县约产大方子纸6.07万块, 产值47.36万元;小黄方子纸3000块,产值2.03万元;
毛桃纸1.2万刀, 产值3万元。总产值为52.39万元。但在1957至1975年近20年,特别
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受"左"的影响,农村经济体制僵化,民间造纸仍处个体手工
状态。 1975年,绣惠公社创办造纸厂1处,职工20人,主产包装纸。后增上30、32、
35和40克有光纸, 实行机械化生产。 产品质量指标均超过部颁标准,畅销省内外。
1978至1979年,宁家埠、平陵2处公社又相继建立造纸厂。1985年,乡镇造纸业共3处,
职工527人, 总产值570万元、利润89万元。其中绣惠造纸厂,有职工176人,年产量
1450吨, 产值200万元,利润31万元;宁家埠乡白云造纸厂, 有职工198人,年产值
200万元、 利润38万元;龙山镇平陵造纸厂,有职工153人,年产量1100吨,产值170
万元、利润20万元。至1987年,乡镇造纸业发展到6处,从业757人,总产值881万元、
利润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