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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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湖泊 境内河流、 湖泊堤防全长203.8公里。小清河、绣江河、漯河、白
云湖、芽庄湖(简称"三河两湖"),分布于相公庄、绣惠、刁镇、白云湖、高官寨、
水寨6个乡(镇)。1949至1955年,归县建设科管理;1956年,归县水利科,同年8月,
改为水利局; 1957至1958年,归水利局管理。白云湖治理工程竣工后,1958年8月,
水利局在白云湖设工程管理小组,统管"三河两湖"。1959年10月,建白云湖管理处,
管理"三河两湖"。实行划段管理,由所在乡(镇)分段保护堤防和一切水工建筑物;
按时进行维修,看管汛期堤防和险工险段,确保河道、湖泊安全;搞好水源调节,发
展农田灌溉;对白云湖、芽庄湖,搞好滞洪、蓄水和排除湖外涝水。
黄河堤防 清末、民国时期,黄河堤防由知县、县长负责管理。设有河标四营,
分段防守。因修防不善,常决溢。1947年春,章历县设治河办事处,并组建河防大队
保卫治黄。1950年,改治河办事处为黄河修防段,隶属省黄河河务局。下设分段、水
位观测站、防汛屋等。汛前,对堤防险工进行检修;汛期,协助地方政府防汛。1985
年,有专业管理人员138人,群众护堤员56人,防汛屋55座。
灌溉工程 县管理的有绣惠渠、大站、杜张、杏林、垛庄4个中型水库 (简称"一
渠四库"),皆为国营工程,职能部门系管理处。从工程建成始,实行灌区代表大会制。
1983年,推行经济管理责任制,按水利部灌区管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管理。
绣惠渠兴建较早,管理制度、方法较完善。1951年建成送水,各闸即成立管理委
员会,依斗门安排浇地。1954年3月,灌区各乡(镇)成立水利委员会,增选1名副乡
(镇) 长,负责灌溉工作。同年6月,制定《绣惠渠灌溉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制度
日臻完善。为加强民主管理,计划用水,各闸组建由有关乡(镇)代表参加的联闸委
员会,按闸、社地亩,安排灌溉日期。1958年,灌区建立浇地保渠专业队。从1964年
始,灌区各行政管理区增加水利员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为按"技术经济指标"管理。一是,进行组织整顿,
采取专业管理;二是,改革水费征收办法,将按亩征收改为对中、歉水区域按亩配水,
按方收费;三是,开展灌溉实验,实行科学用水;四是,实行水利工程管理岗位责任
制,以"技术经济指标"考核灌区工作;五是,发展多种经营,扩大经济收入。通过改
革,工程完好率,干渠达76.5%,支渠为73%,斗、农渠为62.5%,建筑物达79%;
渠系水利用系数,由1981年的38%增至45.5%;灌溉水利用系数,由30.6%增至36.6
%;灌水定额,由每亩94.4立方米降至75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