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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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序
章丘为济南市辖县,总面积1699平方公里,历为山东巨邑。
境内田土肥饶,山水清美,系"龙山文化"发祥地。5600多年前,即有人群繁居。
公元前153年(汉景帝四年) ,始建阳丘县,治回军镇(今绣惠镇回村)。后历经变迁,
至北齐置高唐县。556年(北齐天保七年) ,高唐县治迁女郎山(章丘山)南。596年(隋
开皇十六年) ,"以博州亦有高唐",改称章丘县,取城(旧章丘城,今绣惠镇)北山为
名。1958年8月,县治迁明水。
明水位于县境中部,因泉水净明得名。处胶济铁路两侧,济王、济青、章莱公路
交叉点。 城区辖11个村,主要街道21条,总面积15平方公里,城建面积35.26万平方
米。居民4.9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5万人。涌泉密布,荷塘连碧,园林清幽,杨
柳依依,街市宽阔,工矿、楼房林立,各项事业繁荣,堪称"小泉城"。为全县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省会济南的卫星城。
全县辖11乡11镇, 893个村委会, 1022个自然村,21.62万户,86万余人,耕地
116万亩。气候温润,资源丰富,劳力充足,乡(镇)、村庄各具特色,农工商运发达,
素有"金章丘"之称,驰名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