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果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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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解放初期,果树管理体制为户主自管。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
后,果树归集体所有。果园由分散管理转为集体专业管理。规模小的,建立果园管理
组;规模大的,建立专业队,并配备队长、会计、技术人员等。实行独立核算经营。
广大果农在充分发挥传统管理经验的同时,积极推广实施先进科学技术,管理水平显
著提高, 果品产量大幅度增加。1957年,全县果品总产量411.5万公斤。1977年,为
910万公斤。
1978年以来,对果园实行"联户专业承包,一包几十年不变"的生产责任制,果树
管理及果品生产有较大突破。1979年,全县果品产量达1198万公斤,为历史最高年份,
比1978年增加350万公斤, 比解放初期增加9.4倍。相公庄镇十九郎庄果园,面积174
亩,处山岭薄地,初期亩产几百公斤。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果园承包到户。1983年,
果品总产量突破27.5万公斤,平均亩产1600公斤,株产85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土
地利用率达95%以上。 完成上交果品任务5.1万公斤。 总收入达6.5万元,除交集体
7500元外,村民户均纯收入1000至3000元。普集镇北传李庄苏道常,1982年承包集体
果园20亩、苹果树539株,当年就成为收入万元以上的富裕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