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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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章丘、章历两县均由林业组负责对林业生产进行督促检查。1952年,
章丘县设林业管理所。1956年8月,林业局下设技术股,由1人负责社会造林、营林技
术指导。 在垛庄、南明、胡山、埠村、普集、相公庄、临济、彩石8个区设林业工作
站, 并分别为垛庄、胡山、文祖区配备技术干部1人,初步形成县、区两级林业管理
网络。1959年,各公社建立林业工作站。后随着林业生产由单一植树造林向林、果、
桑蚕多种生产结构发展, 专业机构随之建立健全。1976年5月,县林业局技术股改称
为林业工作站,配站长、副站长各1人,技术员3人,负责蚕、果生产技术指导。1980
年8月,设森林保护工作站,配站长、技术员各1人,专司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护林工作。
1984年2月, 增设种苗站,配站长1人,技术员2人,负责场圃种苗繁育和为社会造林
调剂种苗。1985年,森林保护工作站技术员增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