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章丘县无林业管理机构。民国初,林业由县政府劝业所兼管。1925年 (民
国14年) ,改劝业所为实业局。1928年(民国17年),改实业局为建设局,兼管林业。
1932年(民国21年),有桃花山、女郎山、第五峪、天净庄4处林场、2处苗圃,苗林人
员为寺庙僧人雇佣的长工、短工。1933至1937年(民国22至26年),林业由县政府第四
科兼管。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兼管林业。1944年(民国33年),民国县政
府设建设科兼管林业。1948年,章丘县实业科设林业组,定员1人。1949年1月,章历
县政府设实业科。 2月,章历县政府实业科林业组接管徐家苗圃。1 952年2月,章丘
县设林业管理所,工作人员6人,下辖胡山林场、杨官苗圃。1954年7月,改林业管理
所为林业科。设科长、副科长各1人,科员8人,下辖胡山林场、杨官苗圃、徐家苗圃。
全县有专业技术干部1人。1956年8月,林业科改称为林业局。局长1人、副局长2人,
职员27人, 其中专业技术干部7人。1959年4月,农、林两局合并为农林局。1963年7
月,撤销农林局, 农、林分别设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管理机构瘫痪。
1967年3月,县革委成立后,下设生产办公室兼管林业。1968年4月,设农林水组,隶
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 同年9月,撤销农林水组,建立农林技术队,隶属县革委生产
指挥组。1970年2月,县革委设农林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1971年4月,改农林
组为农林局。1975年10月,设林业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干部62人。1985年,林
业局(亦称林业服务公司)设有办公室、林业工作站、森林保护工作站(简称森保站)、
种苗圃站、林工商公司。下辖黄河林场、胡山林场、枣园苗圃、杨官苗圃、徐家苗圃、
张家庄苗圃。林业系统共有全民性质的固定职工270人,其中干部69人,局长1人,副
局长、调研员各2人,专业技术干部54人,工人142人。全县集体办林场及专业户、亦
农亦林人员1511人。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代,章丘县无林业管理机构。民国初,林业由县政府劝业所兼管。1925年 (民
国14年) ,改劝业所为实业局。1928年(民国17年),改实业局为建设局,兼管林业。
1932年(民国21年),有桃花山、女郎山、第五峪、天净庄4处林场、2处苗圃,苗林人
员为寺庙僧人雇佣的长工、短工。1933至1937年(民国22至26年),林业由县政府第四
科兼管。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兼管林业。1944年(民国33年),民国县政
府设建设科兼管林业。1948年,章丘县实业科设林业组,定员1人。1949年1月,章历
县政府设实业科。 2月,章历县政府实业科林业组接管徐家苗圃。1 952年2月,章丘
县设林业管理所,工作人员6人,下辖胡山林场、杨官苗圃。1954年7月,改林业管理
所为林业科。设科长、副科长各1人,科员8人,下辖胡山林场、杨官苗圃、徐家苗圃。
全县有专业技术干部1人。1956年8月,林业科改称为林业局。局长1人、副局长2人,
职员27人, 其中专业技术干部7人。1959年4月,农、林两局合并为农林局。1963年7
月,撤销农林局, 农、林分别设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管理机构瘫痪。
1967年3月,县革委成立后,下设生产办公室兼管林业。1968年4月,设农林水组,隶
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 同年9月,撤销农林水组,建立农林技术队,隶属县革委生产
指挥组。1970年2月,县革委设农林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1971年4月,改农林
组为农林局。1975年10月,设林业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干部62人。1985年,林
业局(亦称林业服务公司)设有办公室、林业工作站、森林保护工作站(简称森保站)、
种苗圃站、林工商公司。下辖黄河林场、胡山林场、枣园苗圃、杨官苗圃、徐家苗圃、
张家庄苗圃。林业系统共有全民性质的固定职工270人,其中干部69人,局长1人,副
局长、调研员各2人,专业技术干部54人,工人142人。全县集体办林场及专业户、亦
农亦林人员15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