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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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作物发生病虫害,人们进行捕打或祈祷求神,常造成粮食减产
或绝产。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秋,发生蝗虫,知县钟运泰赴女郎山巅八蜡庙祈祷。
1928年(民国17年) 秋,蝗虫广布田野,禾苗被食殆尽。194 6年,发生粘虫,40万亩
土地减产。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植物保护工作。各级建立植保机构,配备专业
技术干部,加强植保指导。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采取安全经济有效的
防治措施,增强抗御病虫害的能力。通过常年防治和几次全县性大普查,对境内农作
物主要病虫害的种类、分布、生活规律、动态、受害对象和防治方法基本摸清,多次
取得科技成果,受到中央、省、市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