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章丘县无专管农业机构, 县衙工房仅过问农业灾情。民国初,沿清制。
1913年(民国2年) ,县政府设劝业所,兼管农林。1925年(民国14年),改劝业所为实
业局。1928年(民国17年) ,实业局改称僵设局。1 933至1937年(民国22至26年),由
县政府第四科兼管农业。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配科长1人,兼管农业。
1945年8月,章丘、章历两县分治后,章丘县人民政府设实业科,配科长1人,兼管农
业。 1946年,章历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配科长1人,兼管农业。同年10月,改建设
科为实业科。 1950年,章丘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科长、副科长各1人,兼管农业。
同年6月,章历县实业科改称建设科,兼管农业。1956年1月,撤销建设科,设农业科,
科长、副科长各1人。同年8月,农业科撤销,建立农业局,共有干部32人,其中局长、
副局长3人。1962年6月,农、林两局合并为农林局,共有干部34人,其中局长、副局
长4人。1963年7月,农林局分为农业局、林业局。农业局有干部48人,局长、副局长
3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7年3月,县革委成立后,设生产
办公室,兼管农业。同年5月,在"反逆流"冲击下,机构瘫痪。1968年4月,设农林水
组, 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同年9月,改设农林技术队,隶属县革委抓革命促生产
指挥组。 1970年2月,改设农林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19 71年4月,恢复农林
局。1975年10月,农、林分别设局,归口县农办(1981年2月,改归县农委) 。1983年
12月, 农业局、畜牧局合并为农牧局,共有干部82人,其中局长、副局长4人。1985
年1月,农、牧分别设局。农业局由指导型改为服务型,一个单位两个名称,即"县农
业局"与"县农业服务公司"。至年底,局长(经理)、副局长(副经理)3人,调研员2人,
共有干部76人。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土地管理股、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技
术指导站、果树技术指导站、植物保护站、良种公司、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农村经
营管理站、大葱良种场、棉花原种场;下辖22个乡(镇)的44个农业技术服务站、农村
经营管理站。配备专业技术干部73人。
农业机构
清代, 章丘县无专管农业机构, 县衙工房仅过问农业灾情。民国初,沿清制。
1913年(民国2年) ,县政府设劝业所,兼管农林。1925年(民国14年),改劝业所为实
业局。1928年(民国17年) ,实业局改称僵设局。1 933至1937年(民国22至26年),由
县政府第四科兼管农业。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实业科,配科长1人,兼管农业。
1945年8月,章丘、章历两县分治后,章丘县人民政府设实业科,配科长1人,兼管农
业。 1946年,章历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配科长1人,兼管农业。同年10月,改建设
科为实业科。 1950年,章丘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科长、副科长各1人,兼管农业。
同年6月,章历县实业科改称建设科,兼管农业。1956年1月,撤销建设科,设农业科,
科长、副科长各1人。同年8月,农业科撤销,建立农业局,共有干部32人,其中局长、
副局长3人。1962年6月,农、林两局合并为农林局,共有干部34人,其中局长、副局
长4人。1963年7月,农林局分为农业局、林业局。农业局有干部48人,局长、副局长
3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7年3月,县革委成立后,设生产
办公室,兼管农业。同年5月,在"反逆流"冲击下,机构瘫痪。1968年4月,设农林水
组, 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同年9月,改设农林技术队,隶属县革委抓革命促生产
指挥组。 1970年2月,改设农林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19 71年4月,恢复农林
局。1975年10月,农、林分别设局,归口县农办(1981年2月,改归县农委) 。1983年
12月, 农业局、畜牧局合并为农牧局,共有干部82人,其中局长、副局长4人。1985
年1月,农、牧分别设局。农业局由指导型改为服务型,一个单位两个名称,即"县农
业局"与"县农业服务公司"。至年底,局长(经理)、副局长(副经理)3人,调研员2人,
共有干部76人。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土地管理股、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技
术指导站、果树技术指导站、植物保护站、良种公司、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农村经
营管理站、大葱良种场、棉花原种场;下辖22个乡(镇)的44个农业技术服务站、农村
经营管理站。配备专业技术干部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