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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概况】 2016年,章丘市财政局共有干部职工74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3人。财政局内设 财政监督办公室(副科级内设机构) , 辖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中心、汇财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市城市资金管理中心 (正科级事业单位)、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挂靠市财政局管理。另设有 土地科、 PP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管科、办公室、信息中心、企业科、国库科、农业科、预算科、税 政科、行财科、社保科、基层财政管理科、国资科、监督科、综合科、征管科、票据科、会计科、担保中心、恒通 小额贷款公司。 章丘市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杨吉利 副局长:郭晓明 孙雪梅(女) 杨加万 纪检组长:李家晓(3月止) 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主任:王建华(4月止) 张丙战(4月起) 副主任:景镇(7月起) 张永波 韩兆德 城市资金管理中心 主任:王洪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主任:马洪玉 副主任:丛炳金 △财政监督办公室 主任:袁宝玲(女) 【财政收支】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94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23%,全市地方税收完成358202万元,税收比重 为70.31%,比上年下降1.4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13875万元,比上年增加83270万元,增长13.20%。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5813万元,比上年增长64.7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92965万元,比上年增长79.3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8808万元,增长5.9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5012万元,增长-1.61%。 【财源建设】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统筹各类资源,推动经济提质增效,采取安排专项、政策引导等方式,落实省 市稳增长意见,及时兑现国家和章丘市制定的引进引办及企业发展优惠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增强社会投资发展 信心,促进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积极助推企业项目申报,全年帮助562家企业成功争取15类项目31598万元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财政金融作用,完善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平台, 为种植养殖、 农产品加工、药材种养、铸造锻造等76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1.95亿元、小额贷款1.3亿元,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持续发展。 把握宏观政策导向,积极争资引项,争取三农、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省市资金175034万元,为支 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争取政府债券取得突破,全年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券10亿元、置换债券 5.35亿元,对保障资金链条安全、缓解偿债压力等起到重要作用。 资金运作能力持续加强。银行信贷方面,紧紧抓住中央加大保障性安居投入的有力时机,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贷 款11亿元、农发重点基金4亿元,保障了全市棚改旧改工作的推进,也为下步土地出让创造了条件;PPP项目运作方 面,已开工项目4个,包括智慧城市(天网)、四中新校区、体育公园及其东侧旧村改造项目,预计投资15亿元; “16章丘债”于8月份成功发行,债券期限7年,票面利率仅为3.69%,极低的利率为章丘市节约了大量的融资成本, 募集的15个亿,将用于绣源河流域综合治理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项目。 【支持三农】 支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落实各项惠农补贴,2016年共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部分) 户数185200户,补贴亩数775673.32亩,补贴金额96959165元。发放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补贴资金2286804元, 总面积51328.63亩。做好农机购置及报废补贴工作,发放购机补贴资金2459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065台,受益农 户960户(含合作社) 。做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2016年共发放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户数7341户,补贴 亩数5236.71亩,补贴金额78.55万元。 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6年,共拨付各级财政资金 4770万元,培育壮大了章丘伟丽种苗公司、章丘市种业有限公司等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与农民利益联接紧密的 经营主体;继续加大防火、防汛、防疫经费投入,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水 平得到提升;实施粮改饲试点县建设工作,积极发展青储玉米实现种养结合,提升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 平;绣惠渠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特困村抗旱吃水、饮水安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章丘续建配套工程顺利完 工,保证了关键时期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应急用水,确保化工工业园用水需求,对恢复周边地下水蓄积具有重要意 义;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2015、2016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对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 条件,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将发挥积极作用。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与市扶贫办配合,认真做好2016年产业扶贫项目的评审工作,对镇街提报的产业项目进行了论 证,及时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了扶贫项目的时效性、可操作性;与市扶贫办联合制定了《章丘市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项目实施监管意见》、《章丘市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章丘市社会扶贫资金物资管理办法》,对项 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及时做好扶贫资金 的拨付工作,2016年下达各级扶贫资金8808万元,扶持贫困村通过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助贫困户脱贫; 实施农村贫困人口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切实减轻贫困户的家庭负担,提高贫困人口的保障水平。 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继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已足额拨付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923万元,其 中落实本级配套资金302万元; 积极与林业部门配合,启动实施了政策性公益林保险工作,认真审核公益林面积, 完善相关手续,防止出现“冒保、虚保”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建立扶持镇村发展长效机制。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提高了村集体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做好乡村连片治理工作, 2016年曹范镇、龙山街道分别入选省市连片治理项目,惠及12个村,受益群众1.5万 人,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继续实施普集街道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整合资金2.08亿元,实施15个财政涉农资金 整合试点项目, 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016年组织实施了9个济南市级示范村、20 个章丘市级示范村和120余个镇级示范村创建工作, 拨付各级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1690万元;进一步加大一事一 议普惠项目力度, 共拨付135个项目的资金932万元;认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工作,对13个镇街的142个项 目进行了检查,巩固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成果,确保村级公益设施发挥长期效益,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管护持续 健康发展。 【保障民生】 完善低保、五保、残疾人等保障制度,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3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 年提高到7000元,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42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月1日起提高到100元;困难残疾人生 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100元和80元,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服务等不断提升。 落实社会救助帮扶责任。 拨付8550万元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进行托底帮扶;拨付732万元对部分优抚对象及市政 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落实对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贫困重度残疾人的救助, 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的生活困难。 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根据章丘市《关于印发公费医疗改革工作实施 意见的通知》精神,与人社局积极沟通,借鉴济南市经验,拿出了全市改革的细则方案,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具体情况, 全市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涉及6651人,拨付过渡补助360万元,实现了医疗改革的平稳过度,顺利完成了 改革任务。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38万人,参保标准提高,各级财政补助为每人420元;大学 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费80元;成年居民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40元,由 本人自愿选择。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标准提高到每人45元,受益人群104万人。持续加强跟踪管理,督 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确保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服务创业创新。拨付2011万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破解就业难题。通过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落实三支一扶,下岗 职工转岗再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提供特困人员技能培训、创业扶持、重点岗位推荐等化解就业再就业难题,力促 就业援助精准化、常态化。 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完善保障机制。根据重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调整完善奖励与 社会保障政策,拨付6199万元(其中三项奖扶5473万元)计划生育资金,持续加大计生奖励扶助投入力度,不断扩 大计生家庭享受政策的覆盖面,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的生活水平。 及时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按照《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章政办发〔2015〕14 号) 的规定,符合认证条件年满60周岁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满1年每月补助20元,共为2580 名老年乡村医生拨付1134万元生活补助。 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64759万元。巩固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落实各学段助学金政 策,并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免收农村困难高中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努力改 善办学条件,保障12所学校实施校舍标准化改造,新改扩建校舍6.7万平方米;投入8亿元保障新四中、职教中心、 绣水中学、新城实验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的同步发展;积极争取章丘市教育项目纳入 上级项目平台,先后上报省市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项目12个,到位资金10250万元。 支持科技文化事业。 科学技术支出5209万元,承担省级、市级、本级各类项目129个。其中,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等 各类项目共有9个企业承担; 济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4项,奖励济南市贫困村科技特派员、特派专家共17名,奖励 济南市2015年科学技术奖企业5家,2016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扶持项目4项,济南市2016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企业研发 费用投入财政补助)企业5家;奖励章丘市级科技进步奖28个单位,院士工作站等5家企业,创新基金等24个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96万元,主要是启动文博中心博物馆二期、西河遗址、城子崖遗址、东平陵故城等工程;建 成文博中心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厅、刁镇旧军村建成孟洛川纪念馆,绣惠镇华家村民俗馆,文祖三德范村石刻博物馆; 加快推进贫困村文化大院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启动广播电视户户通扶贫工作,完成62处贫困村文化大院建设 及改造提升任务; 选派40名专业文化指导员,对贫困村文化人才队伍辅导培训;为全市100处农家书屋更新图书68 万册, 为20处电子阅览室缴纳全年上网费,为贫困村订阅438份《中国文化报》;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培育文 博中心图书馆、 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新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共开展文化惠民活动300余场;深入推进大遗址保 护工作及古建筑修缮传承和展示传统优秀文化基因等。 【城市资金管理】 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利用土地出让金监管系统这一平台,将 土地从征收到招拍挂等各个环节的资金纳入监管,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及时入库,并且控制成本支出,合理计算土 地收益。 全年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24.14亿元,土地出让金成本支出13.7亿元,保证了政府安排的失地农民补偿和 拆迁补偿等资金及时到位。 针对国土局土地补偿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相关资金管理方式,做好两种不同土地补偿政策之间的衔接;根据财政 局、镇街、记账中心与银行签订的土地补偿资金监管协议,在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同时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并实现最 大收益。 做好土地增减挂钩及县级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有效增加了土地耕地指标,加快了引进项目落地进程。 协调国土、地税等部门及相关镇街,组织耕税、契税及时入库。同时,协调国土与地税完善了信息传递流程,实现 了地税与国土之间的土地信息共享,加大了耕契两税的征收力度,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入库。 【非税收入管理】 所有执收单位全部启用新的非税管理系统,全年非税收入征收系统共计征收332281万元,其中: 纳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0486万元, 政府性基金278029万元,专项收入515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收入13084万元, 罚没收入45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400万元,其他收入28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 收入5275万元。 【中小企业担保】 严格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规范整顿要求,严格控制 和防范风险,千方百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2016年度各项收入共计466万元,费用支出186万元,上 缴税金6万元,实现利润274万元,累计实现利润2218万元。 工业企业贷款担保方面:重点支持了以华民钢球、重型锻造、中森机械制造为代表的铸造锻造企业;重点支持了以 宏金龙、金恒宇、华瑞印务为代表的印刷行业;重点支持了以永信非织造、采明实业、豪泽亚克力为代表的新型材 料等行业。合作银行达到14家,2016年新增担保额1.6亿元53笔,累计担保额24.2亿元,年末在保余额1.49亿元。 涉农企业融资增信平台贷款担保方面:重点支持了盛琪农产品、金园农产品、牛一蔬菜、金源家庭农场等种植养殖 涉农企业;重点支持了荣元粮油、汇友金核桃食品、永霞毛纺厂等涉农加工企业;重点支持了民康药材种植、吴家 生态园、 易谷农林产业园等药材种植涉农企业。合作银行5家,2016年新增涉农企业担保额2655万元19笔,累计担 保额3840万元30笔,年末在保余额2580万元。共收取互助保证金258万元,风险准备金38.4万元。 【财政监督管理】 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统一调度,制定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案,从检 查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检查的内容和检查的方法加以规范,全面完成了检查工作。 开展三公经费、职务消费、公款旅游及津贴补贴专项检查。根据市纪委安排,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 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根据章发〔2014〕34号、章办发〔2015〕22号、章财行〔2014〕25号文件要求,在单 位自查基础上, 9月组织抽查了10个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单位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市纪委和 市委督查室。 【政府采购监管】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办法。规范镇 街政府采购工作,印发了《章丘市镇街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镇街政府采购管理职责及采购程序。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凡是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其 预算额必须经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审核,严格落实“不审不招投标”的规定,项目预算经过二次审核,严 格的控制了工程造价,节约了财政资金;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在采购网站及时公示已备案的代理机构名单, 方便采购人查阅;严格执行《交易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制定了《评审专家承诺书》,在评标室醒目位置张贴“评 审专家工作纪律 ” ; 督促采购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省厅的业务培训, 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中介服务活动。 2016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资金10.59亿元,资金节约率6%,协议供货及参照协议供货成交额3382万元,节支率8%。 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2016年在“章丘市政府采购网”累计发布信息2000余条, 确保了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公开。 严肃采购纪律,会同市纪委监察部门对采购项目共同监管,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投诉质疑 事项,对质疑人耐心答复、解释,确保采购公正、透明。对2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及参照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实施 采购预算,要求采购单位以年初部门预算为基础,按照经济适用原则确定采购需求,每月10日前报送《政府采购预 算表》,根据预算表每月集中采购,若遇到加急特殊情况,可即时办理。 【PPP项目运作】 为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章丘市对部分基础设施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其中,智慧城 市(天网) PPP项目将民营资本引入政府项目,高票入选第三批山东省示范项目;四中新校区、体育公园等项目已 开工建设。制定章丘市PPP项目管理办法,由章丘市PPP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体,整体决策、统一协调,以 期实现PPP项目的社会效益及公共效益最大化。 【国库集中支付】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为适应预算编制批复新变化,制定了《关于 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章财办〔2015〕3号),对预算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通过国库集 中支付系统共计支付资金43120笔,支付资金84.62亿元,直接支付资金5663笔47.20亿元,直接支付比例为55.78%, 各单位共提取现金1972万元,比上年大幅下降,国库集中支付更加规范高效。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安装动态监控 系统的同时,制定了《章丘市市级预算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对个别同户名划款、超限额提现、异常账户划款 等现象,在通过技术手段予以控制的基础上,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 每月对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审计部门对国库集中支付审计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书 面通知到各单位,引起单位高度重视,单位自觉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的意识普遍增强。 继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清理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财政专户,财政专户清理工作基本达到上级要求。 【企业财务管理】 重视企业财务信息及基础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快报和年报系统两大平台,积极引导全市企业规 范财务信息管理,强化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提高企业财 务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作用。做好月度企业财税报表工作,不断提质扩面,把财税贡献大、经营效益好、财务 制度健全的企业纳入信息系统,每月对纳税百万元以上企业的税收情况与国地税提供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对重点 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经济指标重点关注,了解其变化原因,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提高企业财税信息分 析利用水平, 形成月度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全年快报企业达到411户,报送质量稳居济南市各县区前列,荣获济南 市2015年度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一等奖; 圆满完成2015年度内资企业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对123 户内资企业进行了决算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审核完毕60家外资企业 网上年报。 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与市业务主管局协调配合,努力争取中央、省市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等 各项上级政策,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把企业财务信息工作与企业申报财政性资金支持政策进行挂钩,同时积极推荐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结构调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企业申报2015年度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财政补贴项目,惠 及企业287家,申请补助资金4000多万元。 【农业财务管理】 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农业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执行章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严格政 府投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坚持“不审不立项”的规定,未经专家审核财政不予盖章上报;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 序,以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意见作为资金结算依据,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等农业重点项目履 行了审核手续;盘活农业存量资金,彻底清理农口结余资金2385万元,并按照规定程序上缴国库。 顺利完成了省、市各级对农业重点项目的检查验收。完成了济南市审计局对农业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对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工作;顺利通过了济南市水务局、财政局对大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绣惠渠中型灌区 节水改造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杏花河近期治理工程以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完成 了济南市财政局对章丘市2014年、2015年23个农业项目的检查工作;顺利通过了济南市开发办对章丘市2015年度土 地治理项目及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竣工验收;顺利通过了济南市南水北调局对章丘市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章丘续建 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在山东省财政厅、水利厅对章丘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三年总验收及2015年度项目绩效评价 中均取得“优秀”等次;代表济南市顺利通过了省开发办对章丘市2015年度土地治理项目及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检查 验收; 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对章丘市2015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 顺利通过了财政部评审中心对章丘 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绩效考评。 认真做好涉农资金集中检查行动。根据市委《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 财政局负责开展涉农资金集中检查行动,做好方案编制、报表设计工作,组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并及时上报工 作总结,完成了涉农资金集中检查行动。 【税政管理】 完成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工作。会同国税、地税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政策的宣传解读, 对全市140多家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了摸底调研, 筛选出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经财政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严 格复审,上报上级财税部门,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全部拨付到相关企业。 做好2016年度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选出三家代表性企业填报数据,审核完毕上报市局。 科学指导全市财政“七五”普法活动开展,认真抓好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全市财政改革管理。 【预算管理】 2016年,在总结近年来预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管理改革,综合预算深入推进,实现了预 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四本预算更加全面成熟。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对照中央、省、市财税体制改革意见和方案,完善预算编制。 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步编制、结合使用,实现“一个部门一本 预算 ”,四本预算同时报人大审议。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将部门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支出优先从非 税收入中安排。同时,进一步改善预算编制办法,根据人员、车辆等基本信息及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科学安排 基本支出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 建立财政预算中长期规划。改革项目预算管理,建立预算项目库,编制三年项目预算。实行项目滚动调整,每年对 三年项目进行调整完善,经评估论证确定。对农业、教育、科技等原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支出预算全部落实到项目, 不再采取先定项目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做法。 积极推进预算公开。 根据新预算法要求,2月15日,公开了政府总预算。3月16日,除涉密部门外,全市106个使用 财政资金的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政府及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了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强化刚性,预算未 安排事项原则上不再追加支出,确需追加的,严格履行人大审批程序,硬化了预算约束,确保了预算执行严肃高效。 积极落实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政策,对部门预算结余及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财政收回统筹安排支出,全年收回资 金4782万元,提高了市级统筹能力。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完善章丘市差旅费标准,对省内外出差住宿标准进行了适度提高;积极争取教育、文化产 业、文物、旅游、科技项目纳入上级项目平台,先后上报省市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项目12个,省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 5个、省级文物修缮项目6个,乡村记忆工程传统村落1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个、旅游古村镇1个、旅游厕所改造44 个,上报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科普惠农项目9个。 全面完成机关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根据《章丘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财政局负责公务交通补贴 标准的测算、制定和发放工作,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工作,上交车辆的资产处置核销工作三项职能。制定了《章丘市 市级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负责对章丘市18个执法执勤单位车辆编制的核定、上交车辆的统计、保留 车辆标准和审批购置手续的审核。18个执法执勤单位涉及车辆640部,其中上交338部,批准保留302部。8月底车改 方案批复完毕,12月,联合机关事务局完成了公车改革上交车辆、处置车辆、调配车辆相应的资产处置工作,机关 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基层财政管理】 不断加大基层财政管理力度,按时完成乡镇财政基本信息上报工作。2016年,共报送基层工作 信息46条,及时展示基层财政工作动态,撰写了《章丘市乡镇财政建设问题调研报告》,荣获济南市“乡镇财政建 设问题”调研活动二等奖。 持续做好乡镇财政业务培训工作。 5月,组织各财政所长和业务骨干25人,参加市局组织的2016年全市乡镇(办) 财政所长、基层财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了乡镇(办)财政所会计基础规范、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管理应用 等内容; 8月,组织财政所人员到滨州参加济南市第二届乡镇业务技能竞赛培训及决赛,获得济南市乡镇财政业务 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绣惠财政所吉伦双、刁镇财政所尹玲获得个人二等奖,相公财政所刘文静、龙山财政所郑燕 获得个人三等奖;11月,组织各财政所行财会计参加全市乡镇(办)政府行财会计业务培训班,并参加了业务考试。 做好2015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上报工作。组织各镇办财政所上报2015年度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经审核汇总后与国 库2015年财政决算报表数据比对一致,按时报送。 【国有资产管理】 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了2015年度17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信息统计报表;按规 定程序批复处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90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176万元;协调组织了全市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 务制度的160家单位资产清查,清查结果为总资产74.4亿元,净资产(国有资产)51.3亿元,待处理资产1.54亿元; 完善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保证了系统的保密要求和运行稳定性。 【会计管理】 2016年,会计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在服务会计人员、严格从业资格证 书管理等方面效果显著。大力开展会计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调研,开展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检查,深入 贯彻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加大《会计法》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会计法律 法规的有效实施。继续推进大中型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力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基础规范宣传培训,积极引导企业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联系点制度,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根据济南市《关于规范机关事 业单位财会人员入职资质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意见》 (济财办〔2016〕3号)的要求,对21个乡镇财政所、开发区 财政局财会人员入职资质依法进行检查;顺利完成代理记账机构纸质和网上备案工作;基本完成会计证换证工作; 顺利完成2016年会计证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补报名审核确认工作;会计继续教育 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2016年度章丘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共计培训12544人,其中网上继续教育培训7659人,面授培 训人员4236人,其他视同继续教育人员649人;并安排专项经费,为参加2016年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 提供免费培训,组织面授培训了20个班次。 【票据管理】 坚持把票据管理作为全市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工程,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规定要求,积极服务用票单 位, 严格做好票据审核、发放、缴销等工作,票据管理做到了安全、高效。2016年全年订购票据600余万份,发放 550余万份; 完成了第二批票据新系统使用的UK证书发放工作;完成了所有单位旧票据的清理工作及用票量大的个 别单位旧票据的现场缴销工作;结合涉企收费检查,先后对土管局、住建委、交通局、矿务局、发改委、自来水公 司、畜牧局等多个单位进行了账务和票据检查,针对检查出的情况告知单位进行了整改;以票促收,全年完成非税 收入(票据审验金额)26.1亿元,同比增长21%。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