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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章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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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2016年初,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51人,归口派驻机构15人,其中书记 1人,副书记2人,常委7人,委员29人。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宣教研究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信 访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干部室。2016年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33个(书记编制单 列),工勤编制8个;归口派驻机构共有行政编制15个;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章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齐怀栋 副书记:胡延河 李俊 常委:张承峰(6月止) 黄立贵 邢荣祖 侯训青(女) 韩玉军(6月起) 章丘市监察局 局长:胡延河 副局长:张承峰(6月止) 侯训青(女) 王勇 章丘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 一组 组长:张忠清 副组长:焦守银 张广平 二组 组长:侯训青(女,6月止) 高广亮(6月起) 副组长:窦希勇 胡学双(女) 三组 组长:张加圣 副组长:徐林 任天华 四组 组长:齐光习 副组长:郑司强 宋承孝 五组 组长:隗宝平 副组长:魏玉红 樊树德 △办公室 主任:邢荣祖 △宣教研究室 (6月撤销) 主任:李中队(6月止) △干部室(6月更名为组织部) 主任:郗化雷(6月止) 部长:宁继兵(6月起) △党风廉政建设室(6月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 主任:韩玉军(6月止) 郗化雷(6月起) △案件监督管理室(6月新设) 主任:李中队 △信访室 主任:朱青(6月止) 刘伟(6月起) △案件检查室(6月撤销) 主任:黄立贵(6月止) △第一纪检监察室(6月新设) 主任:黄立贵(6月起) △第二纪检监察室(6月新设) 主任:朱青(6月起) △第三纪检监察室(6月新设) 主任:马汝宝(6月起) △执法监察室(6月撤销) 主任:高广亮(6月止) △案件审理室 主任:张衡 【党风廉政教育】 2016年,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纪学习宣传年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建党95周年廉政书画 展,精选156幅优秀作品在群众艺术馆展览,组织全市5000余名党员干部分批次参观,营造了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组织全市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考试,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全市正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和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共计3080人, 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强化警示教育,组织部分镇街和市直部门党 员领导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和济南市监狱参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选取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违 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拍摄专题教育警示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作风建设】 一是纠正“四风”。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集中暗 访检查,着力发现享乐奢靡和变通变异的不正之风。对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 处置,深挖细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健全党 政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务出行保障办法,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单位食堂清查等专项整治,推 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2016年,市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起4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二是督 促履职尽责。围绕征地拆迁、扶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进行再监 督再检查,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对工作不落实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坚 决整治和查处为官不为、乱作为等问题,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执行力。2016年共问责处理56人。 【纪律审查】 制定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聚焦主业主责, 认真做好业务内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实行全员办案制度,从委局机关各室和各派驻机构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将案 件明确到室、 划分到人,限时办结,做到一案一策、一个班子、一套人马。以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新增2个纪检 监察室,充实办案人员10名,执纪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不断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实现 由 “盯违法” 向“盯违纪”转变,由查少数向管多数转变,由“深挖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正确认识、准 确把握“四种形态 ” 新要求,着力改进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突出办案重点,一方面,严肃查处重要岗位领 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 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另一方面,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小官巨贪”等 腐败问题。围绕换届工作,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反映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全部查清。严把事实证据、材料手续、 案件程序、定性量纪四个关口,切实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案件监督管理,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确保依纪 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2016年,市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896件次,全市共立案239起,同比上升65.2%;给予党政纪处 分235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查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8人。 【派驻和巡察监督】 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对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机制,整合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创新 巡察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2016年,对5个部门、2个镇街开展巡察,发现问题79个,移交问题线索53起, 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推进农廉“1+7”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廉“1+7”体系,督促镇街、村居严格落实 各项制度, 切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印发《村权运行36条》手册、画册、挂图1万册,组织全市8400余名镇村两级 干部参加农廉知识考试, 村权规范运行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开展全市农廉“1+7”体系推进专项检查,发现各类 问题190余个, 并逐一反馈整改意见,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2名镇街负责人和20名村级负责人进行了严肃 问责。二是大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省纪委确定章丘为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 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导县市。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补偿、民生资金 发放等“重点领域 ”,群众反映强烈、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问题”,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镇街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上级纪委交办件,坚持直查和交 办、督办相结合,分类处置,限期办结。2016年,省、市纪委交办的26起问题线索全部查结,查实18起,给予党政 纪处分25人;章丘市自行排查的89起问题线索查结68起,查实4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济南市在章丘召开现场 会,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学习与研究》《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 【自身建设】 按照上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对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组建组织部、案件监督管 理室,新增2个纪检监察室,改革后,市纪委机关共设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市纪委监督执纪机 构和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分别达到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5%和30%,执纪监督力量明显增强。切实加强市纪委常委会 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纪委常委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大力开 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选派6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培训中心和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选 派年轻干部参与省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 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刘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