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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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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办概况】 章丘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老龄办)共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

章丘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李明(3月起)
副主任:刘云海(3月止) 刘创

【老龄宣传】 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开办专栏、借助新闻媒体等形式和手段,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和山东省《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老龄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老龄宣传工作。整合资源,
拓宽渠道,构建立体式宣传平台。多次向全国、省、市老龄办推荐各类先进典型,并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以及“敬老养老、老有所为”等方面的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实现了学有标杆、
赶有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目的,也使全社会“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风气更加浓厚。借助各类宣传媒体进
行阵地宣传。在《章丘日报》开设专栏,定期宣传老龄工作、敬老典型、访诈骗知识、《老年法》等方面的宣传,
每逢活动均要请电视台进行报道宣传, 提高老龄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2016年,在《山东省老龄网》用稿5篇、
《泉城老龄网》用稿90余篇、在《济南日报》出版1板专栏、在《当代健康报》出版1板专栏。

【老年维权】 老龄办始终把老年维权工作作为为老服务的一个重要载体,实行老年维权工作领导责任制。主任为
老年维权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断完善老年维权工作制度、健全老年维权工作程序。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老年人热情
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切实做到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市老龄办组织镇(街道)老龄办主任
认真学习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作悬挂横幅60余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
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1万册、宣传材料2万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项。与有关单位联合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
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了老年人咨询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维护了社会稳定。以“创建孝心村、孝心社区活动”为载体,为老年人提供满意服务。为老年人办证
1.4万多个, 为老年人提供了周到、优质的服务。做好市民热线解释工作。收到有关老年人权益等市民服务热线电
话380余个,民生网咨询120条,老龄办根据不同情况都逐条逐项进行了耐心解释和答复。依托市司法局、市法院成
立老年维权站,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一年来,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免费法律服务100余次。

【老年人优待】 一年来为老年人办理老年证1.4万余本,享受有关优待政策。60岁以上老年人持证免费进公园、
上公厕,到医院看病免挂号费。卫生系统每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建立健康档案。进入电影院、图书馆、文
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实行半价优惠。老年维权站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设
置了“老年人免费”“老年人优待”等明星标志。市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为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90岁
以上每人每月100元, 百岁以上每人每月400元。 与交通局联合出台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规定,共
为22000余名老年人办理了免费乘车卡, 方便了老年人出行。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老年
人的关怀照顾,受到老年人的普遍欢迎,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共享了社会发展成果。

【敬老模范评选】 2016年度,在全市开展了“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自
下而上层层评选,全市共评选出44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5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
(刘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