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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概况】 全局有干部职工171人(企业编69人),其中,党委书记、局长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兼任副局 长) ,副局长2人,纪委书记1人。设办公室、救灾救济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等5 个科室,辖婚姻登记管理处、军队干部休养所、殡仪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烈 士陵园管理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 7月,章丘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评为“双拥模范城”。8月, 章丘市民政局被《中国社会报》评为“全国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章丘市民政局 党委书记、局长:靖永礼 副书记:刘斌(6月止) 赵延龙(4月起) 副局长:赵延龙(4月起) 胡启颖(4月止) 王正刚 纪委书记:贾延宏 章丘市双拥办公室 副主任:于恒岗 【区划调整】 9月14日,经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县级章丘市,设立济南市章丘区,以原县级章丘 市的行政区域为章丘区的行政区域,从此章丘成为“济南第七区”。12月22日,章丘区挂牌。 【地名管理】 始终坚持地名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规范地名命名程序,地名命名与城市化发展同步。按照国务院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部署,至年底,章丘共采集地名信息3854条,基本摸清全市30年来地名变化情况,建 立完善了地名数据库。 【基层政权建设】 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村,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4月,出台下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章民字〔2016〕24号),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经常化、 制度化。 4月12日至5月8日,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农 廉“1+7”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集中检查督导,并对各镇(街)落实情况特别是村级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暗 访,指导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发改 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济南市〈关于贯彻鲁民〔2015〕 10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促进移风易俗的通知〉的通知》(章民字〔2016〕46号),并在电视台播放倡议书。同时,以惠民政策落实、治理 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城市社区建设】 紧抓被列为“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机遇,全力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 极探索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深入剖析阻碍城市社区发展的“瓶颈”,整合政府机 关办公用房资源,有效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问题,社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明水、双山街道对社区服务中心 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完善服务设施,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并着手开始摸排社区人员基础信息,为社区工作开展打下 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创建“四社联动示范社区”“和谐幸福示范社区”,在社区内开展书画比赛、举办知识 讲座、志愿服务等活动,改进社区服务手段,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强化了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明水街道明一社区、 官庄街道吴家社区被评为“济南市现代泉城幸福社区”。 【农村社区建设】 不断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完善在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协商民主 为主要特征的社区治理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逐步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建 设,依据当地实际,科学划分社区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服务功能和作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 社区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实现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互惠融合、协调发展。同时, 持续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年投资2535万元建成双山街道三涧溪、圣井街道寨子、宁家埠镇向高、枣 园街道摩天岭、普集街道东城、白云湖镇郑码、高官寨镇新黄、相公庄街道小康、埠村街道东鹅庄、杨家巷等10处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共1.6万平方米。 【民间组织管理】 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实行依法直接登记,全力做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工作, 率先实行网上年检,社会组织达到367家,涵盖经济、科技、农业等各个领域。组织社会组织以政府 购买服务方式举办了“情系桑榆”“快乐同行”“暖心港湾”等三项社会工作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专项培训指导做 好申报工作,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并委托济南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有偿服务方式实行 关门审核评估,章丘市幸福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日月潭养老中心等15个社会组织通过审核,取得承接政府购买服 务资格。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依托创新孵化园,着力培育孵化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教育培训类服务机构,构 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新体制。 同时,211家社会组织建立了党支部,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并组织在全市社会 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充分激发社会组 织活力。12月8日,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章民字〔2016〕123号),在全市举办了章 丘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建立起政府和社会组织 之间合作共赢机制。 【婚姻登记管理】 全年完成结婚登记6135对,离婚登记2171对,补领婚姻登记证件3155对,办理收养登记27件, 顺利通过了民政部3A级婚姻登记工作复核验收。 【福利企业管理】 按照山东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加强对福利 企业的管理。全市共有福利企业8家,员工320人,其中,残疾职工121人,占职工总数37.8%。10月,民政部门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出台了《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取消福利企业资 格认定事项。全年共完成产值7300多万元,完成企业退税315万元。 【殡葬服务】 章丘市殡仪馆始占地44.72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至2016年底,共有干部职工92人,下设办公 室、财务室、车队、殡葬用品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档案室、车间等7个工作部门,有火化炉5台,运尸车4辆, 遗体冷藏柜25租,单体冷藏柜17个,以及其他服务配套设施,固定资产1229万元。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殡葬服务 水平,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年为低保和优抚对象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约75余万元。 在殡葬管理方面,3月,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乱埋乱葬活动的通知》(章民字〔2016〕30号), 开展平坟还田还绿的集中整治活动,在全市全面清理整治乱埋乱葬现象。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公益性 公墓(骨灰堂) 建设,全年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7处。至年底,全市共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47处,有力 缓解了群众在丧葬方面存在的困难。 2015~2016年章丘市殡仪馆死亡火化情况统计表 年度 火化人数 火化率(%) 2015 7539 100 2016 8097 100 2015~2016年章丘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情况统计表 年度 新建公益性公墓 (骨灰堂)数量(个)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总数(个) 2015 6 45 2016 7 47 【陵园建设】 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全方位服务”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园区道路、停车场、景点建 设,墓型建设呈现小型化多样化生态化的特点,全年组织大型消防检查4次,2016年销售墓穴230座,共接待祭扫群 众10万余人次,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打造现代化园林式公墓,传承孝德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王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