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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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始,全县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率增长过快现象逐渐得到控制。1986
年全县人口925903人, 2005年增长至993947人,20年增长68044人,年均增长3402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及义务教育的实施,全市人口素质明显
提高。进入21世纪后,明水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增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各项
工作有序展开, 先后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711”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等。
2004年12月, 章丘市被国家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评为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