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创建文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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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997年,全市先后组织开展“评先树优”“五好班组”“唱响主旋律、塑造新形
象”“十大精神文明示范单位”活动,以及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系统)创
评活动。1991年始,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建文明行业(单位)”夺杯竞赛活动。
1996年7月, 全市开始开展评选五面优胜红旗、十个文明单位标兵活动。着重抓窗口服
务行业和执法部门的行风建设,倡导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在全县重点执法部门、
垄断性行业和窗口服务性行业等60多个部门和单位中开展“行风万人评”活动。完善了
各行各业职业道德规范,深入组织开展行业规范服务竞赛和评选服务标兵活动;建立一
批行业创建示范窗口。开展“为民服务评议活动”,有组织地将行业推向社会,强化对
行风建设的监督和推进力度,使行风得到不断优化。每年由全市干部群众,对市直部门
(含双管单位)和乡镇(街道)进行半年和年终评议。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省级文明
单位15个,文明机关4个,济南市级文明单位76个,文明机关7个,文明窗口14个,文明
风景区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