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卫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a&A=12&rec=621&run=13

一、食品卫生
198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管理食品卫生。1995年10月30日,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由市卫生防疫站实施执法,保证食品卫生监督
执法工作的连续性。 1996年,共监督检查35272户次,警告并限期改进1199户次,没收
不合格食品6470公斤,罚款17户6890元。2004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集中对农贸市
场、纯净水市场、学校食堂、餐饮饭店、食品批发单位进行治理整顿,年内开展卫生监
督24639户次, 对从业人员健康查体16996人,行政处罚1898户次,罚款11.06万元,食
品采样检查合格率94.6%,餐具采样合格率70%。2005年,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组织对面粉、章丘小吃、饮料、酒类、油类等11项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及饮食品生产
等“五小企业” 进行专项治理; 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46万户次,组织从业人员查体
9402人,各类食品采样2997份,合格率达96.8%,防止了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
生。2002年后,全市无食物中毒事故。
二、环境卫生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7年起,采取综合执法,
区域管理, 提高了执法监督力度和质量。2000年,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已达7类26种,从
业户497个, 从业人员1940人。2004年,监督监测3024户次,从业人员查体1692人,各
类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0%以上。 2005年,监测138户,合格132 户;从业人员
查体2050人;发放卫生许可证465个。
1986年, 对全县饮用水源进行摸底登记,全县有各类饮用水源64826处,其中简易自来
水262处,敞口井22225处,手压井42075处,机井142处,池水110处,水库10处,泉水2
处。 1987年,开始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枯、丰水期监测。1990年8月,发现县自来水厂水
源地周围有污染,采取加氯措施使水质得以改善。1992年,明水化肥厂饮用水源受“轮
状病毒”感染,200余人暴发腹泻。是年,济南市发布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
1995年6月, 绣惠镇集中供水站被命名为“全国百佳水场”。2003年,相公庄镇水厂被
全国爱卫会评为“全国优秀水厂”。
1996年, 黄河乡遭受洪灾,18个村1.5万人饮水受到污染,市卫生防疫站采取“漂白精
片”消毒法进行饮水消毒。1987~2000年,供水人员健康查体率100%,采水样854份,
合格率达77.5%。 2003~2004年,采水样138份,合格率达81%。2005年,全省农村生
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场会在章丘市召开。
1989年11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颁布。至2000年,监督实施956户次,覆盖率100
%,销毁不合格化妆品3054瓶(袋),协助济南市卫生防疫站采样308份,合格率100%。
2003年以后,采样监测暂停。
1991年11月,章丘县被卫生部命名为“全国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县”。
三、学校卫生
自1984年开始,每年对新入学的高、初中学生进行健康查体。1992年,制定了章丘市学
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第一阶段实施方案。1998年,制定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00年,对学
生进行尿钙监测,总数达15万人。2001年,接受山东省终期验收。自2002年各项防治工
作常规进行。 2003年,对8~12岁儿童进行甲状腺肿大调查,肿大率达10%。2004年,
对22047人进行视力普查。 2005年,完成中、小学生健康查体11.5万人次,组织视力普
查2.21万人次,涂药驱虫1.78万人次,对2650名儿童进行锌营养检测咨询。
四、劳动卫生
1988年, 县防疫站建立“劳动卫生科”,具体负责全县劳动卫生工作。1990年7月,配
合省、 济南市开展“乡镇企业职业卫生服务需求调查”,对乡镇、村、个体214家企业
216个尘毒噪声作业点的1539名职工进行监测及查体, 合格率23.3%,阳性率19.2%;
同年对全县136家工厂进行尘毒、 噪声监测,县级企业合格率44.7%,乡镇企业合格率
31.5%。1980年至2002年,依法监测有害作业项目17300项次,监测覆盖率100%。2004
年监督检查4880厂次, 警告、限期改进152家。2005年,开展职业卫生监督5724厂次,
为有害劳动者查体14538人次, 有害作业点监测2547个,覆盖率达99%以上,诊断出职
业病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