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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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病防治
1987年5月1日,枣园卫生院与省精神病医院联合建立“山东省精神病医院章丘县精神卫
生治疗中心”,设病床50张。1998年,旭升乡卫生院成立精神病科,设病床30张。2002
年,枣园卫生院精神病门诊病人5400人次,其中本地病人4930人次,外地病人270人次。
2004年, 精神病门诊6100人次,外地病人370人次。2005年,精神病门诊病人达7626人
次,收治住院344人次。
二、糖尿病防治
1984年,境内开始糖尿病监测工作。2005年,市人民医院成立“糖尿病治疗中心”,章
丘市被列入山东省第一批“健康新长征”基层糖尿病防治教育活动项目县之一,年内查
出糖尿病人2600人,全部落实了防治措施。
三、牙病防治
1986年,县人民医院建立口腔矫型科,乡镇卫生院普遍建立口腔门诊。1992年,市卫生
局批准建立市口腔病防治所。 1994~1995年,查体5万余人次,发放《中小学生牙病防
治手册》 及《成人牙病诊治手册》,对学生优惠30%治疗。1996年5月,通过“全国牙
病防治先进县”的评审验收,成为山东省首批全国牙病防治先进县(市)。2005年,防治
牙病5.6万余人次。
四、防盲治盲
1986年,县卫生局配合省卫生厅在辛寨乡完成7000人防盲普查。1995年,成立章丘市防
盲领导小组。制定《章丘市十年防盲规划》。1997年,召开争创全国防盲先进市动员大
会,实施千人复明工程,以明水眼科医院为主,为1016人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1998年,
全市成功争创“全国防盲先进县(市)”。2004年,济南市残联、财政局、卫生局、残疾
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开展“我的兄弟姐妹千人复明工程”,先后分两批安排67名救助对象
进行复明手术, 成功率100%。2004年,眼科医院开展防盲手术3050例。全市白内障复
明率达85%以上。 2005年,对11.5万名在校学生进行查体,查体率98.83%;完成白内
障手术3000余例,眼科门诊5.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