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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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合作医疗始于1968年。1970年,全县普及。1980年,取消社办合作医疗。1981年底,
村办合作医疗基本停止。 1990年,农村合作医疗重新启动,先在绣惠、埠村、明水3个
乡镇试点。至1991年底,有19个乡镇、679个村、69.98万人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
达78.84%,每人年交2元钱左右。1992年,市政府以章政发[1992]33号文下发《关于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意见》,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每人年均5~10元不等。 1993年,合作医疗总人口达71.1万人,人口覆盖率88%。1996
年,市政府发布《章丘市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在水寨、刁镇、官庄3个乡镇试点。
1997年,有18个乡镇开展合作医疗工作,人口总覆盖率达80%,总到位资金236.7万元,
门诊报销10%~15%, 住院报销20%~30%不等,当年实际报销212万元。1998年,除白
云湖、 垛庄两个乡镇外,其余20个乡镇开展合作医疗。筹集资金331万元,人口覆盖率
达86.2%, 市政府拨付补偿金30.9万元,当年为212人报销67万元。1999年6月5日,市
政府发布《章丘市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提出市、乡、村、个人四级筹资,市、乡、
村三级补偿,市乡两级管理的运转制度,当年除曹范、垛庄外,人口覆盖率达84.3%,
到位资金379万元, 报销392万元。市财政当年列支30万元建立大病统筹资金,为235个
病人报销27.57万元。 2000年, 开始探索试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各乡镇总到位资金
444.9万元, 人口覆盖率85%,当年报销436万元,市级大病补偿为270人报销50万元,
最高补偿到5250元。2001年,全市22个乡镇全部加入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85%,到
位资金318.9万元, 当年报销294.6万元,市级大病补偿为378人报销50万元。2003年11
月,按上级要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先在枣园镇试点。2004年,济南市、章丘
市、 乡镇三级筹资689万元, 群众筹资689万元,年内共报销44万多人次,报销金额达
1440多万元; 市级大病补偿近7000人,补偿450万元,最高可报销1.48万元。是年,章
丘市列为济南市试点。年底,被列入省试点县。2005年,章丘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74.76万人, 覆盖率达91%,年内报销46.8万多人次,报销金额计1770万元,其中:
村级报销27万人次, 217万元;乡镇报销17.7万人次,782万元;市级大病补偿1.7万人
次,772万元;报销1万元以上者有82人,报销金额达1.48万元的达41人。全市人均合作
医疗资金23元; 农民自筹759万元,省、济南市、章丘市三级财政共计补助1048万元。
至2005年底,累计报销92万余人次,报销总金额达3296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