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法规宣传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a&A=12&rec=586&run=13

2005年12月1日, 《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同日,章
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道忠在《今日章丘》上发表了题为《学习贯彻〈山东省地方
史志工作条例〉将全市史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署名文章,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
落实《条例》 的热潮。市史志办公室将《条例》单行本复印300余册,分发到全市各级
各单位,并利用《章丘市志》撰稿人培训班的时机,对所有撰稿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收
到了很好的效果。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2007年5月18
~24日,在章丘市电视台“章丘新闻”之后的黄金时段,连续一周播放了“依法修志,
传承文明——热烈祝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的公益广告。是年,
参加了由济南市史志办、《济南日报》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知识竞赛”,
全市有15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