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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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普通中学实行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94年始,推行校长负责制、教
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改革,1995年,全面实行“四制”。开展“万名学
生评教师、千名家长评学校、教师学生评学校领导”的“三评”活动。1998年,制定落
实《实施教师素质工程的意见》。加强三支队伍(校长队伍、班主任队伍、学科带头人
队伍)建设,实施“三名工程”(名牌校长、名牌教师、名牌学校)。完善“四制”改
革,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竞争、量才适用”的竞争管理机制。是年,改
革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本着“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为重点高
中考录新教师。 至2000年,章丘四中录取47人,占一线教师的46.5%(章丘四中教师配
备,做到逢进必考,至2005年,共考录120多人)。
1999年始,建立引进优秀外地毕业生专项基金,先后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63名,招
聘省内优秀毕业生90多人。 2002年,通过笔试、面试、讲课等形式,从全国360多名优
秀教师中录用了11名40岁以下、地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为吸引留住人才,市政府投资
400万元建起高标准的“招聘教师公寓楼”,并为其家属子女安排工作或解决入学问题。
2000年起, 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全市1.1万名教
师参加竞聘,通过综合考评,低聘教师1817人,中学高级、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受聘率
分别为70%、 74%和46%。是年,对新分配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毕业生
实习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到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待聘或自谋职业。2001年始,推行以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行教职
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对教职工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并保证用人单位和教
职工的合法权益。2003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支教和加强校际、乡镇间教师双向
交流实施意见》,规定支教交流期限为13年,人员按教职工人数的5%左右确定,其工资
和户口关系不变,期间享受接收单位有关福利待遇。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66名教师参
加了双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