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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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章丘县委、 县政府确定,每年八月为“双拥共建活动月”。章丘市于1992、
1993年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市”。1993年12月,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颁
发《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全市组织开展“双十”(十大双拥模范单位、
十佳双拥先进个人)竞赛活动。1994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拥军活动积
极支持部队建设的意见》。2005年,市文明委修订印发《关于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
活动的意见》。至2005年,章丘市在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军民共育、军民联防和军民共
建文明街、文明单位、文明小区以及厂校共建、工农共建等配合部队演练开展的拥军活
动受到各级领导和部队首长的好评,中央电视台连续2次、山东电视台连续4次作了报道,
各级军(警)民共建对子发展到92个。
章丘驻军素有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先后参与了白云湖开发、
桃花山公园、绣江商业城、西外环路、荷花公园的建设以及亮灯工程、长白山、唐王山
保泉绿化工程等。1996~2000年,驻军单位组织官兵7000余人次参加义务植树4万余棵;
至2005年,先后与20个单位结成共建对子。每年在“八一”建军节、元旦、春节等重大
节日,举行形式多样的军民联谊活动。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举办“八一”
建军节大型文艺晚会,进行军民联欢活动。2001~2005年,章丘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县
(市)“五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