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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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制度
1984年11月,根据总政治部和山东省军区指示,调整民兵政治教育制度,除继续坚持政
治教育占年度军事训练时间百分之十外,将基干民兵每月一堂政治课压缩为每年进行四
次教育,普通民兵每年结合征兵,整组和重大节日安排两次教育。1991年起,根据中国
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参训民兵政治教育意见》和济南军区关于《民兵政治教育暂
行规定》 ,基干民兵年度训练时间由20天增加到22天,其中包括2天的政治教育。1998
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
调整基干民兵年度政治教育时间。专业分队新入队人员、步兵新入队人员和民兵应急分
队人员政治教育时间均为2天, 对口专业分队政治教育时间为半天。1999年,中国人民
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明确民兵教育制度和非参训期间的民
兵政治教育,主要结合征兵、整组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重点工程建设、维护社会治
安等任务进行。基干民兵每年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6课时,普通民兵每年教育不少于
2次。同时,建立教育准备、备课、考勤登记、考核验收等制度。
二、教育内容
民兵政治教育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辅之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1985~1987年,民兵教
育坚持以基干民兵和民兵干部为重点,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
法制等内容的教育。1988年,把国防教育纳入民兵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1990年,对民
兵预备役人员着重进行形势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翌年,根据总政治部《关于
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的意见》,进行光荣传统和依法服兵役教育。1993年,以总政治部编
发的《民兵政治教育课本》《国防知识教材》为基本教材,全面进行教育,民兵教育落
实面达80%以上。 1999~2000年,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拥护和支持改革教育及战备
教育。2001~2002年,以总政治部《国防教育基本知识问答》《民兵政治教育参考教案》
为教材,进行辅导教育。2002~2005年,主要进行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内容的教育,同时把民兵的性质任务和形势战备、战斗精神
等教育内容贯穿其中, 教育要突出“兵”的内容。每年集中训练时教育内容通常安排4
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