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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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 重建县法律顾问处(副局级),共5人,其中律师1人。1992年3月,改称律师
事务所。 1993~1994年,在市律师事务所基础上,建立“鲁明”“诚祥”“百脉”3个
律师事务所, 由10人增至50人,其中在编31人。后建立“金地”“同仁”2个合伙制律
师事务所和普集镇律师事务所。至1995年底,共受聘为360余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为顾问单位办实事1.16万件,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1565件;协助处理各
类纠纷1365件, 上法律课1350场次;代理诉讼856件;帮助清理三角债、追回欠款1.06
亿元, 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刑事辩护工作,共受理委托和法院指定办理刑事
案件920余件, 通过辩护,从轻、减轻处罚的占54%。至2005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万
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9.8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