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建立乡镇法律服务站,每站23人,共60余人。开展法律顾问、调解纠纷、审修
合同、代理代书等法律服务。1991年,乡镇法律服务站改称法律服务所,人员发展到64
人。 增加协办公证、见证等项业务;2000年,进行法律服务所改革;7月,市司法局面
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2005年,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规范执业
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1986~2005年,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
讼事务7000余件,非诉讼事务2700余件,调处纠纷8900余件,协办公证1500余件,代写
法律文书1万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13万余人次。
一、法律援助
1999年1月, 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为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与老龄委、残
联、妇联建立定期、定点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
服务。至2005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8件,代写法律文书313件,解答咨询4300余人
次。
二、“148”服务热线
1999年2月10日, “1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2000年11月,市“148”协调指挥中心成
立,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立专线值班、上门服务、来访接待和案件处理制度,
实行协调机制、 部门联动机制、电话网络机制。至2005年,共解答法律咨询电话18000
多个,接待当事人来访43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0多份。
三、安置帮教
2003年, 成立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对近3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
员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 通过调查、 统计、汇总,建立微机档案。至2005年底,共为
268名刑满释放人员和63名解除劳教人员排查建档, 多种形式安置,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大家庭之中。
第四节 法律服务
1986年,建立乡镇法律服务站,每站23人,共60余人。开展法律顾问、调解纠纷、审修
合同、代理代书等法律服务。1991年,乡镇法律服务站改称法律服务所,人员发展到64
人。 增加协办公证、见证等项业务;2000年,进行法律服务所改革;7月,市司法局面
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2005年,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规范执业
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1986~2005年,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
讼事务7000余件,非诉讼事务2700余件,调处纠纷8900余件,协办公证1500余件,代写
法律文书1万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13万余人次。
一、法律援助
1999年1月, 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为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与老龄委、残
联、妇联建立定期、定点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
服务。至2005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8件,代写法律文书313件,解答咨询4300余人
次。
二、“148”服务热线
1999年2月10日, “1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2000年11月,市“148”协调指挥中心成
立,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立专线值班、上门服务、来访接待和案件处理制度,
实行协调机制、 部门联动机制、电话网络机制。至2005年,共解答法律咨询电话18000
多个,接待当事人来访43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0多份。
三、安置帮教
2003年, 成立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对近3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
员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 通过调查、 统计、汇总,建立微机档案。至2005年底,共为
268名刑满释放人员和63名解除劳教人员排查建档, 多种形式安置,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大家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