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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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监所检察工作重点是加强对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对缓刑罪犯、保外
就医罪犯的监督考察,提出检察建议,1996年始,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至2005年,
对缓刑罪犯和保外就医罪犯监督考察2576人次; 其中1999年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考察
312人次, 通过为在押人犯上法制教育课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共获取检举揭发
线索75条, 破获案件19起。2003年,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考察336人次,对刑满解除程
序罪犯进行跟踪考察3次。2005年,对2002年以来的8名保外就医罪犯和判决的21名重点
缓刑罪犯进行专项考察2次, 审查批捕假释罪犯重新犯当年罪案件3案3人,审查起诉重
新犯罪案件2案2人, 纠正法院判决书使用法律错误1次。向省第二劳教所、章丘市公安
局、 章丘市法院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组织协调劳教所与部分大学、中学举行预
防青少年犯罪专题报告会4场。 通过调查取证,对1名严重违法的缓刑罪犯和1名假释罪
犯提出收监执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