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渎职侵权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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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县检察院设法纪检察科(1999年4月,更名为渎职犯罪侦察局;2005年12月,
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1987年,针对当时法纪检察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根据济南市
检察院“法纪检察工作要上一个比较大的台阶”的指示,县检察院加强领导,制定措施,
全年立查各类法纪案件23起。因成绩突出,在济南市检察系统介绍经验,并被省检察院
记二等功。1995年,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依法查处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
禁、 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5类重点案件,严肃查处了一起公安干警刑讯逼供致死人
命案、一起村办企业私开煤井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案。1987
~1997年, 共立案查处各类渎职犯罪案件141起。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刑事诉
讼法》实施后,渎职犯罪侦查立案范围缩小,全局干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重点学习法
律法规,查办新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把查办范围重点放到执法权力较集中、容易发生
腐败的行政执法机关。2004~2005年,开展严厉查办侵权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处了某
镇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 办公室3名卫生执法人员以检查村医私自行医为名进行非法
搜查的案件。至2005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7起1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