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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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查处
198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颁布后,结合典型案例,就案讲法,
通过多种形式、 渠道学习宣传《条例》。至2005年,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5308起,处
罚7692人,其中治安拘留4805人,罚款2588人,警告1369人。所办案件均达到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罚得当、裁决及时,未出现复议、变更、
败诉和赔偿案件。

1986~2005年章丘市(县)治安处罚情况表
表19-2 单位: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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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份 │ 治安案件 │ 处罚人数 │ 年 份 │ 治安案件 │ 处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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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175 │ 226 │ 1996 │ 246 │ 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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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165 │ 184 │ 1997 │ 263 │ 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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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156 │ 212 │ 1998 │ 282 │ 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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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180 │ 254 │ 1999 │ 279 │ 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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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230 │ 268 │ 2000 │ 305 │ 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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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186 │ 232 │ 2001 │ 457 │ 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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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198 │ 264 │ 2002 │ 458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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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228 │ 325 │ 2003 │ 412 │ 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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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200 │ 298 │ 2004 │ 356 │ 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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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212 │ 303 │ 2005 │ 320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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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枪支及涉爆物品管理
枪支管理 1986~2005年, 共收缴非法枪支4125支、弹药484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上缴公安机关销毁处理。对全市(县)30个公务用枪单位和所有配枪民警,按照人、枪、
两证三对照的要求,逐人、逐单位进行多轮次检查核对,督促各配枪单位健全完善人防、
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无涉枪案件发生。
涉爆物品管理 1986年, 境内爆炸物品产、销、用单位198家。是年起,对从业人员每
年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1987年,在全县范围内逐家逐户登记、清理、收缴爆炸物品。
1989年,在使用爆炸品较多的13个乡(镇)建立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2003年,市属煤
矿进行整合,市公安局对爆炸物品实行“两条线”管理模式(乡镇民爆站组建服务队,
负责本乡镇各类矿山、采石场等“三小企业”和临时零星用药的购买、运输、储存、使
用和清退;市属以上煤矿和企业自行组建服务队负责本矿山、企业爆炸物品的购买、运
输、 储存、 使用和清退)。加大散失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清理收缴力度,共收缴炸药
1896公斤、雷管12976只、导火索2710米。对全市248家涉爆单位实行购买、运输、储存、
使用、清退“一条龙”管理服务,达到当日购买,当日使用,当日清退,日清日结,账
物相符,从源头上堵塞了爆炸物品流失渠道。至2005年,无涉爆案件发生。
三、公共娱乐场所管理
1986~2005年,坚持每年对娱乐场所、饭店、宾馆、旅馆进行清理整顿,对以场所作掩
护,组织、引诱、容留妇女卖淫、聚众赌博的不法业户坚决取缔,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赌博、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12起,治安处罚违法人员320人,
其中治安罚款108人,治安拘留212人,收容教育卖淫妇女64人。在全市98家旅馆业,安
装“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先后制定《关于在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实施十项管
理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制度的意见》。
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更加规范。
四、安全防范
1990年始,在全县建立县、乡镇、管理区、村居四级治安巡逻制度。1992年,发展建立
500人治安巡逻队伍。 1998年,在全市推广落实联户联防、联村联防治安承包和治安自
管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网络, 确立以110报警服务为龙头,以明水城区为重点,
以堵截点为依托,治保组织为基础,查、防、守、堵、巡为手段的治安防控新格局。一
是在908个行政村(居) 建立不同形式的治安巡逻队。2005年,通过巡逻抓获现行违法
犯罪嫌疑人208名, 协助破获各类案件327起,调处纠纷929起,农村可防性案件同比大
幅度下降,农村居民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是在城区12个住宅小区先后投资300余万元,
落实封闭式管理,达到有传达门卫、有巡逻队伍、有停车场、有宣传栏、有监控设施的
“五有” 管理标准, 收到明显效果。小区内机动车被盗案件,由2004年的90起下降为
2005年的10起。三是在明水城区设立10处治安岗亭。在济王、济青公路两个主要交通干
线设立4处治安警务检查站,在北部与外县交界处增设3处治安检查站,并将治安检查点
向农村延伸,使之成为集接警、处警、堵截、检查、服务群众为一体的治安堡垒。2005
年,全市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与2004年同期比下降31.8%。
四是在单位内部加大保卫力量和防范设施投入。宣传落实《单位内部保卫条例》,指导
400余个规模以上单位全部建立专(兼) 职巡逻队伍,督促146家重点单位先后投资524
万元, 安装电视监控129处,红外线报警86处,提高了单位自防自护能力,有效预防和
减少了单位内部案件的发生。
五、保安服务
1988年10月,章丘县率先在济南市建立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首批招收保安队员55名,
为25家厂矿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至2005年底,保安服务公司发展到4个大队、12
个中队,保安队员586名,服务于17个乡镇(街道)、101个单位。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
类案件601起, 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996人,劝阻制止各类治安纠纷507起,处置各类
不安全因素623条,扑灭火灾36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