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记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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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2日, 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改进机关作风,全面实现政府提速,章丘市政
务大厅成立启用, 共有25个部门55名工作人员入驻大厅办公。2003年4月22日,在市政
务大厅基础上,章丘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共有12个部门25名工作人员入驻中心办
公。2005年1月9日,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挂市为民服务中心牌子,未在市经济发展服
务中心设置办公窗口的,在本部门单设为民服务分中心,各乡镇(街道)在原会计记账
中心基础上成立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明水经济开发区单独设立为民服务大厅,
各村(居)设立为民服务室。市、乡、村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建立,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1月12日, 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章丘分中心正式成立,章丘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是济南
市行政审批中心首批分中心。
章丘市政务大厅的工作职能: 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凡列入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
项名录的事项一律在政务大厅办理;二是实行“六公开”办事,对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
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实行全方位公开;三是
实施“五制”办理,根据群众申报的事项的性质不同实行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申
报办理制、联合办理制和明确答复制五种制度。
章丘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1)实行“一门办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建、
改建、 扩建企业和项目,实行全过程服务;(2)建立部门与企业“隔离带”,严禁进
企业收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未经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允许不得擅自到企业检查收费
(安全检查除外) ;(3)受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违规违纪及不作为行为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4)督促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取消
的行政审批事项、 减免的收费项目和其他对企业的优惠政策;(5)组织、督促、协调
三级为民服务机构全面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章丘市政务大厅正式启用后,管理中心对进厅办理事项按事项的性质、办理的难易、涉
及部门的多少等划分为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和转报件等五种类型。建立健
全八项办事制度,即登记制度、公开办理制度、即时办理制度、承诺办理制度、退办制
度、督办制度、回执制度、首问制度。组织实行“两簿两单一书一函”(“两簿”即进
厅事项登记簿和即时办理事项登记簿,“两单”即退办单、回执单,“一书”即承诺办
理事项受理通知书,“一函”即督办函)。构筑起受理、退办、督办、回执程序。章丘
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一门办证工作制度、《“隔离带”制度管理办法》《投诉
受理实施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
2003~2005年, 共为全市引进引办企业代办各类证件348个,协调引办企业在建设或生
产过程中的各类事项95项,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233次;受理投诉104项,办理协调事项
92项;查实违规收费37500元,退还30580元,上缴国库6920元;为群众办理事项13.7万
件,群众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