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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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1989年,实施领导定期接访制度。1992年,落
实《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印发中共章丘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
的意见》及《关于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的通知》。1996至2000年,按照“分级负责,
归口办理”的原则,开展“文明接访、承诺服务”活动和“假如我是一名上访者”换位
思考大讨论。2000年,制定《关于落实市领导公开、轮流接访制度的方案》,实行市级
领导轮流到市人民来访接待室接访,现场办公,解决问题。2001年,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信访工作“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将信访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考核”。
2002年,开展“信访优质办案”“信访理论研讨”“办信绿色通道”“新形势下的信访
形势调研”“回音壁”等一系列活动,取得较好效果。2003年,开展“信访工作服务年”
活动。 2004年, 开展“民心连我心、满意在信访”“下访”“巡访”“回访”活动。
2005年,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为契机,实施以“三书一挂六连责任制”(《重点
信访事项责任通知书》《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挂牌督办,
明确包案市领导、承办单位、组织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信访六方责任)
为核心的信访工作“四项制度”(即三书一挂六连责任制、信访听证制度、信访联席会
议制度和逐级信访制度)。在各乡镇(街道)总结推广明水街道办事处探索的“信访代
理制”,收到了良好效果。至2005年底,共接访40054人次,其中集体访26245人次;市
级领导接访967起,5816人次。上访人员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企业改制中拖欠工人工资、
下岗职工就业安置不落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公以及房屋拆迁补偿
金不到位等。对上访人的合理要求,均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