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安置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article/43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article/43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退伍军人安置
章丘市(县)城镇退役义务兵安置经历了两个阶段: 1985~2002年为第一阶段,城镇退
役义务兵安置全部实行指令性安置。2001年始,实行“双考”择优安置,退役义务兵参
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与退役士兵档案分相加,按照成绩排名,公开
选岗。2004年,章丘市 “双考”择优安置的做法在济南市推广。
2002~2005年为第二阶段,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同时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2002年,
市政府出台《章丘市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给予一次
性经济补助;是年自谋职业人数达20人。2005年,章丘市作为山东省、济南市退役士兵
自谋职业试点单位, 全面推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当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85%,试
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至2005年,安置退伍军人4000余人。
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1985年7月, 成立章丘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10月,成立章丘县军队干部休养
所。 至2005年,全市(县)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36名,其中副师职2名,团职20名,
营职以下14名。 安置到军干所31名,回原籍农村5名。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3496平方
米,市(县)财政先后补助军队离退休老干部超支医药费、建房费等120余万元。
三、移民安置
2000年6月2日,济南市政府移民安置工作会议分配章丘市接收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忠县农
村外迁移民安置任务37户155人。6月16日,市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
市民政局。按照上级“分散安置在县乡,集中安置在村组”和“以农为本,以土为本”
的安置原则,选择经济条件好、发展潜力大、交通比较方便的旭升乡西鸠坞、东鸠坞、
东张官庄、 旭升村和相公镇袁庄、 皋西、桑园、相公庄五村、小康、巡检、房庄村。
2001年2月1623日,组织考察团赴忠县进行实地考察,对移民资格进行复核。3月47日,
忠县移民代表考察团来章丘市实地考察对接,确定宅基地、耕地,签订建房委托书,一
次对接成功。 4月,召开全市接收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忠县农村外迁移民住房建设工作会
议,签订移民住房建设责任书。建房完成后,全市捐款70多万元,为移民配备了家具、
日常生活用品。8月10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到济南火车站迎接。12日,办理交接手续,
实际接受人数为68户264人。 移民入住后,市领导及时到移民家中走访慰问,市移民安
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制生产、生活指南小册子,发到移民手中,并展开结对帮扶活动,
乡村领导与移民结成帮扶对子,使移民尽快适应当地的生产生活。2004年8月5日,安置
重庆开县移民28户119人。

章丘市接收安置三峡移民情况表
表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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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乡镇    │     安置村     │  安置户数  │  安置人数  │    随迁    │  安置时间  ┃
┠────────┼────────┼──────┼──────┼──────┼──────┨
┃    相公庄镇    │     桑园村     │     4      │     14     │            │   2001.8   ┃
┃                ├────────┼──────┼──────┼──────┤            ┃
┃                │   相公庄五村   │     3      │     16     │            │            ┃
┃                ├────────┼──────┼──────┼──────┤            ┃
┃                │     袁庄村     │     4      │     13     │            │            ┃
┃                ├────────┼──────┼──────┼──────┤            ┃
┃                │     巡检村     │     4      │     18     │            │            ┃
┃                ├────────┼──────┼──────┼──────┤            ┃
┃                │     皋西村     │     4      │     12     │            │            ┃
┃                ├────────┼──────┼──────┼──────┤            ┃
┃                │     房庄村     │     3      │     11     │            │            ┃
┃                ├────────┼──────┼──────┼──────┤            ┃
┃                │     小康村     │     3      │     8      │            │            ┃
┠────────┼────────┼──────┼──────┼──────┤            ┃
┃     旭升乡     │     旭升村     │     9      │     38     │            │            ┃
┃                ├────────┼──────┼──────┼──────┤            ┃
┃                │     东鸠坞     │     8      │     31     │     1      │            ┃
┃                ├────────┼──────┼──────┼──────┤            ┃
┃                │     西鸠坞     │     12     │     46     │            │            ┃
┃                ├────────┼──────┼──────┼──────┤            ┃
┃                │    东张官庄    │     14     │     57     │     1      │            ┃
┠────────┼────────┼──────┼──────┼──────┼──────┨
┃     刁  镇     │     夏侯村     │     4      │     19     │            │   2004.8   ┃
┃                ├────────┼──────┼──────┼──────┤            ┃
┃                │     王福村     │     3      │     15     │     1      │            ┃
┠────────┼────────┼──────┼──────┼──────┤            ┃
┃     绣惠镇     │     太平村     │     4      │     15     │     2      │            ┃
┃                ├────────┼──────┼──────┼──────┤            ┃
┃                │     康陈村     │     3      │     12     │            │            ┃
┠────────┼────────┼──────┼──────┼──────┤            ┃
┃    宁家埠镇    │     徐家村     │     4      │     16     │            │            ┃
┃                ├────────┼──────┼──────┼──────┤            ┃
┃                │     荐家村     │     4      │     15     │     1      │            ┃
┠────────┼────────┼──────┼──────┼──────┤            ┃
┃     枣园镇     │     曹庄村     │     3      │     13     │     1      │            ┃
┃                ├────────┼──────┼──────┼──────┤            ┃
┃                │     万新村     │     3      │     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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