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访举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a&A=12&rec=408&run=13

1986年始,随着改革开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案件增多。1989
年, 建立“来信来访回访制度”。1992年,信访不出乡(镇) 的单位达86%,798个行
政村达到“信访不出村” 标准,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88.47%。1993年8月,开展反腐败
斗争以来, 对信访案件采取“分级负责归口办、 复杂案件联合办、集体上访重点办、
‘热点’问题跟踪办”的方法。1986~1995年,全市(县)共受理控申案件4546件,处
结4494件, 占98.86%; 按期结案率达98.89%,优质结案率和初信初访一次结案率均达
100%。无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和信访积案。1996~2003年,章丘市纪委推行信访工作目
标化管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2004年,设立电子举报信箱,拓宽群众信访
举报渠道;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起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等问题。2005年,开展“信访举报工
作质量年”活动,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信访”;在各乡镇(街
道)推广信访代理制,将信访“窗口”设在村(居),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开通“绿
色邮政通道”,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秩序,畅通了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1996~2005年底,
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3689起、6118件次,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结案率分别达到99
%以上。多次被省纪委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