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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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86~1988年,整顿机关作风、纪律,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
建议35条。1989年,实行“政务公开”,党政部门普遍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将政务活动
情况公布上墙。1990年,清理干部利用职权用公费供子女上学49人,清退金额7080元。
1991年,清理干部在明水城区违纪建私房102户,收缴罚没款11.7万元。1993~1995年,
制定下发《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
部廉洁勤政的规定》《关于建立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的规定》等文件。1996
年始,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等规定为重点,每年与各乡镇
党委、政府、市直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97年始,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轿车
进行清理, 当年共清理出违规轿车6辆。1997~2000年,共清理作价公款安装住宅电话
277部, 清理上缴超标准移动电话238部,年节约资金131万元。至2005年底,共清理超
标准轿车28辆,违控轿车18辆,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健全完善了副局级以上领
导干部用车档案。1999年始,对市直部门建设公管住房情况进行逐户清查,依据有关政
策对违规住房进行清理。2001年,对群众反映的36个部门、单位的住房情况逐一进行清
查登记,依据房改有关政策规定分类研究解决办法。2003年,对全市违规建设楼堂馆所
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私人建房情况进行清理登记。狠刹公款吃喝玩乐歪风,对43名顶
风违纪的干部进行查处。2004年,制定《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购房、
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的通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清理。至2005年底,先后对10个
超标准建房单位分别作出停建、 没收、通报批评等处理,对4个乡镇违反规定在明水城
区建房购房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停止新建办公楼5栋,共压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节省
资金2600万元。全市20个乡镇(街道)、90%以上的基层站所、40%以上的市直部门和70
%以上的市属企业均建立“廉政食堂” 。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对会议的审批、规格、
规模、经费等进行规范,明令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借会议、庆典活动发放礼品、
纪念品和有价证券。 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团(组)41批、229人次。清理超标准轿
车28辆,违控轿车18辆。建立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共建立局(乡)级单位档案
111个,领导干部个人档案952个。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
告及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启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出台
实施方案,建立起责任、督查、奖惩、测评和保障机制。
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1986~1990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不同时期突出不同重点,集中进行治理
整顿。1991年,对未经批准擅自统一着装问题进行清理,涉及6个部门、380余人,收缴
服装折价款5.5万元; 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问题,对有行政收费的56个单位的
98项收费逐一对号审核, 确定废止收费项目24个,每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89万元。
1993~199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确定的重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治理
乱收费, 集中对全市行政性、事业性乱收费进行专项清理,共取消收费项目105个,每
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880万元;清理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人员10名,占用企业资金
及实物折款312.94万元; 清理个人借欠挪用公款计494人, 金额63.99万元;制止出国
(境) 旅游团组3批11人,节约开支30万元。治理公路“三乱”,先后撤销境内检查站
(卡) 6个。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在全市中小学推行《中小学收费代收费公开册》,
严格收费标准,控制图书、资料的征订,减轻学生负担。针对部门和行业实际,先后在
14个市直重点部门和301个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市共组织136个评
议组,选聘评议代表700余名。
1996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实行“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
负责”的原则,重新调整充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有关责任牵头部门,狠抓减轻农
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清理预算外资金、清理政
法机关经商办企业、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对重点部门行业建
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持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1)减轻农民负担。1996年,出台
《关于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专项举报的办法》 ,在全市22个乡镇设立132户农
民负担监测联系点,推广高官寨镇“村账镇管、户电镇核”的经验做法。1997年后,进
一步规范农民负担预算审批、农民负担监督卡、专项审计、户交粮户结算等制度,公开
年度全市农民“三提五统”预算审批情况,对年度“三提五统”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专项审计、检查,严肃查处个别乡镇入户收粮、打人致伤事件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至
2000年底, 共清理出违规文件4个,违规项目10个,废止文件10个,取消、停止违规项
目8个, 退还资金26万元。2002年,在全市22个乡镇(街道)全部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
度。 (2)减轻企业负担。1996年,从困扰企业发展的“三乱”问题入手,转发济南市
《关于加重企业负担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办法》,在市属企业全面推行收费许可证、收
费员证和收费登记卡等收费管理制度。至2005年底,先后对85家重点工程、18家重点企
业、 36处个体私营小区挂牌保护。(3)治理公路“三乱”。1996年,推行主管部门与
来户双向承诺制度,发布《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的通告》。
至2005年,先后查处公路三乱案件125起,实现了境内基本无“三乱”目标。(4)治理
中小学乱收费。1996年,在全市推行《中小学收费代收费公开册》,公开收费标准、收
费依据和举报电话。2004年,实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制度(中小学收费
证、收费卡、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
据),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2005年,在全省率先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杂费, 同时对困难家庭学生免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并发放生活补助。(5)清理预算
外资金。从管理人头、控制源头入手,建立第二预算制度,对全市纳入第二预算管理的
91家单位的财会人员集中管理, 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6)清理政法机关经商办
企业。1998年,对有关政法机关下属的5家企业予以注销。(7)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
之风。1999年,对全市医药销售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和整顿,取消医疗机构13家、非法经
销点7处。2000年5月,对全市药品实行集中采购。2004年,在全国率先实行药品采购廉
政准入制度。(8)行风建设。1996年,出台《全市行风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对25个部门行业的行风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至2005年底,全
市重点部门行业先后共治理热点问题653个,向社会承诺项目918项。